我家现住房屋是30多年前所建土墙房,当时户口本4人。现欲拆原址重建,户口本仅2人,想咨询一下原址重建需要办理的手续及流程,还有重建房屋面积。2人户口是60平方米,还是90平方米(一户3人及以下按3人算),还是按原址宅基地面积?住房面积和院坝、猪圈等面积怎么规定?超出面积怎么办,拆除还是按平方交罚款?
您好!您关于“农村住房原址重建”的来信咨询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原址重建需要办理的手续及流程”的问题
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村民按照“农户申请、村组审查、乡镇审批”流程进行申报和审批,主要提交以下材料: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原有宅基地《集体土地使用证》、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家庭成员户口簿复印件、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等。
二、关于“原址重建房屋面积”的问题
宅基地面积标准为每人20-30平方米,3人以下的户按3人计算(宅基地面积包括住房及院坝、猪圈等附属设施),超过规定标准的,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非法占用土地建设住宅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会同市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感谢您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仍有疑问,可拔打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电话0817-6307878具体咨询,祝生活愉快!
阆中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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