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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瓶车是不少群众
日常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
然而
一些不法分子
却将黑手伸向了
停放在路边、小区的电瓶车
给群众带来不小的
经济损失和生活困扰
💡近日
阆中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
联合沙溪派出所
连续破获三起盗窃案
抓获犯罪嫌疑人鲜某
2025年9月2日,犯罪嫌疑人鲜某窜至阆中市环城路某小区楼下,趁四周无人盗走二轮电动车一辆,后将电瓶以270元销赃;9月5日上午,其又窜至朱家祠巷附近,以同样手法盗走二轮电动车一辆,并以350元销赃;9月7日中午,鲜某再次作案,在阆水中路附近盗走二轮电动车一辆。
目前,犯罪嫌疑人鲜某已被阆中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律链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规定: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请广大群众加强防范意识,停车尽量选择有人看管或监控覆盖区域,及时上锁,切勿大意。如发现可疑人员或物品,请及时拨打110报警!
来源丨阆中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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