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阆中市民,可申领国家以旧换新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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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20 09:23: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南充市商务局

关于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
衔接补登记申报的公告
广大的市民朋友们:
根据四川省商务厅《关于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个人消费者在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10月24日期间交售用于报废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符合相关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新车都可申领国家以旧换新补贴资金。补贴标准按照新车销售发票含税价的15%予以补贴。其中,对于报废锂离子蓄电池旧车并购买和登记符合有关规定的铅蓄电池新车的,按新车销售发票含税价格的20%予以补贴。
每位消费者仅限补贴一辆新车,最高不超过500元。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消费者,应将其旧车交给属地商务主管部门设立的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一站式”服务集中办理点负责同志,进行补登记申报。
属地商务主管部门协助个人消费者于2025年1月10日前在平台完成申请的提交。对通过属地商务主管部门资料审核的申请人,由市商务局按程序及时将以旧换新补贴资金发放至消费者银行卡上。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联系电话:
顺庆区:赵国辉,18784789365;
高坪区:周青波,15387604678;
嘉陵区:蒲泽民,17313813800;
阆中市:刘佳慧,15609032949;
南部县:张  维,15802177562;
西充县:吉思潼,15881492298;
仪陇县:伏  强,13551685885;
营山县:唐  衡,13056680693;
蓬安县:苏小明,15892761919。


南充市商务局

2024年12月16日




来源丨南充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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