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二龙、双龙超限站货运车辆
抓拍设备的公告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关于加快道路货运行业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9】16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国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部省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函【2019】1851号),以及《四川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深化普通公路超限超载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川道安委【2020】15号)文件精神,有效解决当前“双超”治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自2024年5月4日0时正式启用双龙、二龙超限检测站货运车辆抓拍设备,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抓拍点位置 双龙超限检测站(G212 K958+800m) 二龙超限检测站(G347 K2298+600m) 二、抓拍设备记录的车辆违法行为 将对过站货运车辆强行通过固定超限检测站点以及违反禁令标志、标线指示灯违规行为进行抓拍。 请广大货运驾驶员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构建安全、和谐、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 阆中市公安局 2024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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