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立足本职、争创一流,勇于创新、敢为人先,模范遵守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声誉,具有较强的先进性、示范性、引领性。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直接从事生产、教育、科研、文化、卫生和体育等一线工作,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爱岗敬业、勇于创新、服务人民、奉献社会,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为我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女职工。
在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进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等建设,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发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以车间、班组(科室)等为评选单位,其中女职工比例不少于60%,负责人为女职工。
1.在围绕市委“136”发展思路,实施“工业强市、文旅兴市”双轮驱动战略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2.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业提质增效,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新农村建设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3.在聚力创新、节能降耗和推动制造业技术创新能力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4.在金融、财税、教育、卫生、交通、科技、帮扶救助等社会服务中,努力为客户提供热情周到、规范满意的服务,服务技能和服务质量居同领域领先水平的;
5.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安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6.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诚实守信;
2.热爱本职工作、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勤奋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并在本职岗位做出突出成绩或贡献;
3.具有社会公信力,得到群众认可,有较大社会反响,经得起各方面考验,无违法违纪行为。
1.职业技能在全市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贡献突出,有较大影响;
2.具有丰富生产实践经验,创造性地解决本行业、本工种关键性的操作技术和生产工艺难题,推动生产水平、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大幅度提高;
3.在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在企业技术改造、引进吸收高新技术、解决关键技术难题、消除重大安全隐患等方面有突出贡献、取得突破性进展;
4.技艺高超,是某个领域的技术群体带头人,具有组织相近专业的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攻关的能力,所创品牌或产品在全市同行业处于领先水平或为细分行业的隐形冠军;
5.刻苦钻研技术,诚心传授技艺,在培训和带动技术工人队伍发展上取得显著成绩,所带徒弟多人成为技能骨干,在各类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6.创新能力强,善于开发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新设备,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7.其他有突出技术特长、重大工作成果,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技能人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评选:
1.有刑事犯罪记录的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2.有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税收、职工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生育保险和工会经费,违规裁员,能源消耗超标,环境污染严重等情形之一,以及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严重职业危害或群体性事件的企业和企业负责人,不得作为推荐对象;
3.未建立工会组织、未坚持会员代表大会制度、未按规定要求按期换届单位不得申报;
4.有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职业道德行为,对工作和社会造成恶劣影响的;
5.违背公序良俗,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