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加强我市医疗机构管理,规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执业行为,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2023年10月至12月,阆中市行政审批局牵头,采取现场专家评审、集中校验等方式,对全市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依法依规进行了校验。现将校验合格的12个一级综合医院、10个门诊部、9个医务室、25个卫生院、6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33个村卫生室、3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涉及全市212个村、108个社区)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20日至2024年1月26日(公示五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向阆中市行政审批局社会事务股书面反映。 受理电话:0817-6281602 联系地址:阆中市巴都大道155号(阆中市行政审批局三楼社会事务窗口) 邮编:637400 附件:阆中市2023年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校验合格名单 阆中市行政审批局 2024年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