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扩散!南充市最新学生资助政策来了 学生资助政策是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措施 亲爱的同学们 不管遇到什么困难 请一定不要放弃读书 只要你想上学 那剩下的就交给国家 在此,为您打包送上 我市最新学生资助政策 资助对象: 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的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孤儿和残疾儿童。 资助标准: 每生每年1000元。 申请方式: 秋季学期入园后向就读幼儿园申请。 资助对象: 义务教育阶段在籍在校学生。
资助标准: 在我市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所有学生都能享受“三免”政策。 1.免学杂费:免除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学杂费,民办学校学生同步同标准享受免除学杂后,国家按生均基准定额对学校补助公用经费,保障学校正常运行。 2.免费教科书:免费教科书包括小学一年级新生免费正版学生字典、由省级统一采购并免费提供给义务教育学生使用。 3.免费作业本:免费作业本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30元、初中每生每年40元,由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统一采购并免费提供给义务教育学生使用。 申请方式: 直接减免。 资助对象: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 资助标准: 小学1000元/年.生,初中1250元/年.生。 申请方式: 秋季开学时,学校组织学生在南充市惠民惠农一卡通公共服务网站(https://www.scncykt.com/hmhn/hmhn)上进行申报,或学生本人及家长使用“一卡通”微信小程序进行个人申报,学校组织评审认定并公示。 资助对象: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学生。 资助标准: 小学500元/年.生,初中625元/年.生。 申请方式: 秋季开学时,学校组织学生在南充市惠民惠农一卡通公共服务网站(https://www.scncykt.com/hmhn/hmhn)上进行申报,或学生本人及家长使用“一卡通”微信小程序进行个人申报,学校组织评审认定并公示。 资助范围: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县、省级试点县县城义务教育学生。 资助标准: 按照每生每天5元的标准提供营养膳食补助,全年按在校190天计算,每生每年补助950元。 申请办法: 学校通过食堂供餐的方式,直接为学生提供完整的正餐。 资助对象: 在籍在校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 平均为2000元/生.年。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划分为1000、2000、3000元/生.年三档。 申请方式: 秋季开学时,学校组织学生在南充市惠民惠农一卡通公共服务网站(https://www.scncykt.com/hmhn/hmhn)上进行申报,或学生本人及家长使用“一卡通”微信小程序进行个人申报,学校组织评审认定并公示。 资助对象: 在籍在校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 对我市公办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对纳入免费范围的民办普通高中受助学生,按当地同类公办学校免除学费标准予以补助。 申请方式: 秋季开学时,学校组织学生在南充市惠民惠农一卡通公共服务网站(https://www.scncykt.com/hmhn/hmhn)上进行申报,或学生本人及家长使用“一卡通”微信小程序进行个人申报,学校组织评审认定并公示。 资助对象: 中等职业学校的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籍在校学生(按一、二年级非涉农专业学生总人数的20%确定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 资助标准: 平均为2000元/生.年。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划分为1000、2000、3000元/生.年三档。 申请方式: 秋季开学时,学校组织学生在南充市惠民惠农一卡通公共服务网站(https://www.scncykt.com/hmhn/hmhn)上进行申报,或学生本人及家长使用“一卡通”微信小程序进行个人申报,学校组织评审认定并公示。 资助对象: 全日制在籍在校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除外)。 资助标准: 公办学校不收取学费,民办学校学生参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学校标准予以补助,学费标准高于补助标准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向学生收取。 申请方式: 开学时直接减免。所有享受学生需通过“一卡通”平台审批。 资助对象: 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在校生中成绩优异、技能表现突出的学生。 资助标准: 每生每年6000元。 申请方式: 每年秋季学期向就读学校申请。 资助对象: 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预科生和第二学士学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贷款额度: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用于学费和住宿费的缴纳和在校期间生活费补充,贷款期限不超过22年。 申请方式: 学生向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学生资助中心提出申请。 资助对象: 高中应届学生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 考入省内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考入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申请方式: 学生可向就读高中学校或学校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南充市学生资助中心 0817-2810016 顺庆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0817-2243967 高坪区教育资助中心 0817-3331598 嘉陵区学生资助中心 0817-3886039 西充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817-4229165 南部县学生服务中心 0817-5582655 阆中市学生资助中心 0817-6306771 营山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817-8233087 蓬安县教育资助中心 0817-8973666 仪陇县教育资助中心 0817-6936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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