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登录
1万
135
4万
网站编辑
阆中市人民检察院
公告
南阆检民公告〔2023〕32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傅军(身份证号512930******117378)、王浩(身份证号512930******077376)、周森(身份证号511381******027379)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和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的机关和社会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反馈本院。
邮寄地址: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检察院(阆中市七里巴都大道171号)
联系电话:0817-6282480
特此公告。
2023年7月24日
使用道具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并转播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手机版|小黑屋|大阆中 ( 蜀ICP备2020031798号 )
川公网安备 51138102000094号
GMT+8, 2025-7-21 16:26 , Processed in 0.248447 second(s), 2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