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学校招生文件另发,以下所指均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
(一)招生计划
所有学校按市教育体育局审核批准的计划(见附件2)执行,省级示范高中班额不得超过55人,其他高中班额不得超过50人。
(二)招生范围
除下列经批准可跨县域招生的学校外,其余学校均实行属地招生。
1.公办学校:省级示范高中、西华师大附中可面向全市招收一定数量的考生。
2.民办学校:省、市级示范高中非公费生可面向全市招生。
3.三区联招学校:顺庆、高坪、嘉陵三区公办学校(南充高中除外)和南充十一中、南充十八中公费生可面向三区跨区招收一定比例考生。
4.艺体特色(示范)学校:省级示范高中、省级艺体特色(示范)学校可面向全市招收一定数量的艺体特长生。
(三)志愿填报
1.填报时间:6月17日—19日。
2.填报办法:考生以身份证号为用户名登录中考网填报志愿。系统对考生志愿信息实行加密保护,除考生本人可查询和修改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能查询和修改考生志愿信息。
3.志愿设置
志愿共分五个批次八个类别,每个类别志愿考生只选择一所学校填报(见附件3)。
提前批:设艺体特长生一个志愿。艺体专业测试合格考生,应在该批次志愿栏内填报拟报考学校,如未填报该校志愿,视为自动放弃该校录取资格。艺体专业测试由各县(市、区)教科体局统一组织,成绩合格考生名单由教科体局于6月18日前上传中考网,逾期未上传视为未进行艺体招生。市直属学校在市教体局指导和监督下完成艺体专业测试和名单报送工作。
第一批:分两阶段填报。第一阶段设卓越计划一个志愿。南充高中顺庆、嘉陵校区面向全市,各校区招收200人;南充高中临江、高坪校区和白塔中学面向顺庆、高坪、嘉陵三区,各校(区)招收50人;南充一中、南充十中面向顺庆,各校招收50人(公费生)。第二阶段设县域外、县域内两个志愿。县域外面向所有公办省级示范高中和西华师大附中,县域内面向所有公办省级示范高中、西华师大附中及南充一中、南充十中公费生。各校在其所在地县域外招生不超过当地参考人数的1%(含卓越计划),在县域内招生为学校计划的10%(南充高中和南充一中、南充十中公费生在县域内按计划录满,南充一中、南充十中公费生仅招收顺庆考生)。
第二批:设民办省、市级示范高中非公费生一个志愿。南充一中、南充十中、南充十一中、南充道鑫双语学校、阆中川绵外国语学校、蓬安启睿实验学校非公费生计划面向全市招生。考生填报该志愿前,需向拟报考学校咨询收费标准。
第三批:设三区联招一个志愿。该批次志愿为顺庆、高坪、嘉陵三区有跨区就读意愿的考生设置。三区所有公办学校(南充高中除外)和南充十一中、南充十八中公费生可面向三区跨区招生,各校在每区跨区招生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5%。
第四批:分两个阶段,由各县(市、区)设置。各地高中(含省级示范高中剩余计划和市级示范高中、一般高中、其他高中等)在县域内招生。各地于5月14日前在中考网内完成志愿设置。
4.填报要求
(1)维护考生权利。各地各校要加强考生志愿填报指导,志愿填报须考生本人操作,由考生和家长自主确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代为填报。
(2)尊重考生志愿。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考生填报志愿,更不得擅自更改考生志愿,如有举报并查实,将按考试招生纪律严肃处理。
(3)模拟志愿填报。为确保志愿填报工作顺利开展,5月18日—20日进行网上志愿填报模拟演练工作。
(4)考生志愿锁定。6月19日18点志愿填报渠道关闭,考生志愿即锁定。考生填报志愿时须认真、审慎,志愿锁定后,不得更改。
(四)新生录取
1.录取规则
(1)统一录取。录取由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其他任何形式的招生录取无效。
(2)顺序录取。录取时按志愿设置顺序依次进行。
(3)学位唯一。录取时一个考生只有一个学位。
2.录取流程
(1)统招生。市直属高中和跨县域录取由市教育体育局实施,县域内录取由各县(市、区)在统一时间、地点、平台内实施。
(2)艺体特长生。艺体特长生录取由市教育体育局实施,以中考成绩为基础、专业测试成绩为依据,依据考生志愿,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艺体特长生中考成绩不得低于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50分,低于50分但特长突出的,经市教育体育局认定后,可调剂到相关学校就读。认定标准:体育类,参加省体育局、省教育厅主办的年度竞赛计划内的体育比赛获前八名或获二级以上等级运动员称号的学生;艺术类,参加省教育厅每三年举办一届的省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获一等奖及以上的学生。
省级示范高中对艺体特长生文化成绩有更高要求的,需于5月31日前报市教育体育局审核批准,同时,组织专业测试时应告知考生和家长。
3.录取要求
(1)录取依据。参照考生志愿,以中考成绩为主要依据。所有考生必须履行志愿,凡被志愿学校录取,其学籍只能注册到志愿学校。
(2)最低控制线。市教育体育局结合考生人数、招生计划、普职比等综合确定最低录取控制线。任何学校不得违规招收最低录取控制线下考生,未达到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就读市内、外高中阶段学校,不予办理普通高中学籍。
(五)报到注册
新生注册在中考网内进行,时间为7月2日前。已录取考生可持身份证到学校通过身份证阅读器扫描登记注册,也可扫描学校二维码登记注册。无故逾期未报到注册的,视为放弃普通高中就读资格,也不得参加其他任何学校的调剂补录。
所有学校必须按照录取名册为新生报到注册,严禁任何学校接收录取名册之外的考生,未报到注册的新生不得申报学籍。市教育体育局将根据报到注册名单进行学籍注册审核。
(六)调剂补录
7月2日各地各校统计新生报到注册情况,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由各县(市、区)教科体局汇总后,统一报送市教育体育局调剂补录,补录工作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
(七)加分及政策照顾
1.加分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下列考生可加分录取:少数民族、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加5分,市级及以上政府认定的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或其子女国家级加15分、省级加10分、市级加5分。加分采取“就高”原则,不累加。
学校报送拟加分学生名单,各县(市、区)审核确认后公示,并于6月9日前在中考网内登记,市教育体育局公布中考成绩时一并公布,未按时登记的,不享受加分政策。
2.政策照顾
(1)军人子女入学,按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南充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南充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贯彻〈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政〔2022〕281号)执行。烈士子女入学参照军人子女入学规定执行。
(2)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按南充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管理服务办法〉的通知》(南人才办〔2020〕5号)执行。
(3)抗疫人员子女入学,按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南充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医务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及关爱工作的通知》(南市教体办〔2020〕10号)执行。
(4)精准扶贫计划,省、市级示范高中按招生计划的1%帮扶当地脱贫家庭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入学,在报考学校录取线下50分内从高到低录取。
(5)定向分配计划,省级示范高中统招生计划以不低于50%的比例分配到服务区内每所初中学校。不能完成定向分配计划的学校,其剩余名额由县(市、区)统一调配。享受定向分配计划的考生,须在该校连续就读三年且具有正式学籍,正常转学的至少读满2年,录取时在报考学校录取线下30分内从高到低录取。
所有享受政策照顾的考生材料由各县(市、区)审核,录取时在县域内按相关政策执行,未按时提交材料的,不享受政策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