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始终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贯穿到工作之中,阆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扎实推动“三强三严”长效监管机制,筑牢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防线,构建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 一、强化执法检查,严守安全生产红线。一是电动自行车新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后,该局第一时间部署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对全市电动自行车经销商进行了全覆盖执法检查(该市目前无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依法查处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非法组装电动自行车电池等违法行为。二是紧密结合“春雷行动”“铁拳行动”,重点查处电动自行车超重、超速以及擅自拆除脚踏骑行装置;非法改装、加装电动自行车电池及电池组合;销售未获得3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对违法行为形成强大震慑。三是执法检查的同时,对全市所有电动自行车经销商进行摸底排查,掌握经销商基本情况、销售车辆情况,督促建立健全信息台账。今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58人次,检查登记经营主体72家次。
二、强化质量监管,严守产品质量底线。将电动自行车及充电器、电池等配件纳入2023年重点产品监管目录,实施重点抽查。一是积极配合国、省、南充市级电动自行车监督抽查任务,严格按照《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开展抽检采样工作,并向各经营主体宣传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二是开展本级监督抽查,委托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市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开展随机监督抽检,按照兼顾城区、乡镇的原则,进一步扩大抽检范围。截至目前,已抽查5批次,对抽查不合格产品依法进行后处理,并抄告生产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
三、强化宣传引导,严守责任意识基线。一是上门宣传并与电动自行车经销商签订《关于电动车规范经营的承诺书》,督促履行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共签订承诺书72份。二是开展全市电动自行车经销商集中行政约谈,督促经销商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不得销售不合格产品。三是利用“3·15”“质量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向社会各界宣传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3C认证等知识,引导群众不购买、不使用违标车辆。 下一步,该局将继续加大电动自行车监督检查力度,全面落实经营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厉查处电动自行车销售环节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阆中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来源:阆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