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7日,阆中市市场监管局接到一市民的来电投诉,称自己父亲在阆中市一商铺购买了四箱驼奶粉,每箱12罐,共花费10700元,称该商铺经常将老人聚集在一起,讲解食用该奶粉的好处,忽悠老年人购买,说买还送一些小礼品。由于其父亲担心货款数额大被家人知道,便将其中三箱奶粉存放于该商铺,只拿了一箱回家。(以上内容是该市民与其父亲在家中吃饭交谈中得知)2022年5月25日前后,投诉人找商家退费,但至投诉当日仍未退费,于是希望相关部门核实处理该商铺忽悠老年人的问题,并帮助自己退费。
该局工作人员与投诉人取得联系了解详细情况(第一次联系时间为2022年6月9日)交谈中得知这批次驼奶粉单罐净含量为300克,生产日期为2022年4月21日,保质期为两年,据投诉人讲如果该奶粉效果好可以支持父亲买一罐或两罐,但对父亲这样大批量的购买觉得不符常理也不可理解。阆中市市场监管局对该店铺进行了执法检查,并针对此次投诉向商铺负责人了解情况,同时与投诉人取得联系说明初次调查核实结果。期间该店负责人返阆后因疫情防控隔离,该局工作人员于2022年6月22日又到该店与负责人取得联系,并对其进行一次深刻的普法教育。经多次调解,该商铺同意退还未开箱的三箱驼奶粉货款8025元,剩下的一箱由于有两罐已开封食用,投诉人同意不追究这部分退款。
本案是一起非常有代表性的维护消费者权益案例,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的规定,该商家在销售驼奶粉的过程中,利用老年人急迫追求健康的心理,大量销售给老年人。投诉人父亲经店家讲解推销,混淆了食品、保健食品和药品的概念,大量购入48罐。该奶粉为冲调类食品,保质期只有2年,可能还没喝完,就会超过保质期。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阆中市市场监管局反复介入调解下,商家最终同意作退货处理,对未开封的三箱奶粉退款8025元。该商家的销售行为,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合法权益。经过该局工作人员耐心调解,商家最终配合解决此事,纠正不当销售行为,该投诉得到成功调处,消费者感到满意。 来源:阆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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