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后由 芒果 于 2023-1-9 14:12 编辑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双减”政策,持续巩固我市“双减”工作成果,切实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积极构建良好教育生态,根据全省校外培训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现就加强我市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公告如下:一、严禁开展任何形式的学科类培训。目前我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通过注销、转型等措施,已实现全部“清零”,凡是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学科类培训,不管是机构还是个人均为违法违规行为。二、严禁无资质办学机构开展任何形式的校外培训。未取得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证照已过期、失效的培训机构,均为非法培训机构。三、严禁托管机构开展幼小衔接培训和变相进行文化课培训、辅导。四、严禁任何机构和个人通过网络会议、直播平台等方式或利用线上答疑、游学研学、夏(冬)令营、思维素养、国学素养等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严禁以咨询、文化传播、家政服务、住家教师、众筹私教等名义,在居民楼、酒店、咖啡厅等场所化整为零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隐形变异违规学科类培训。严禁面向3至6岁学龄前儿童开展学科类培训。五、严禁在职教师组织、参与或变相参与校外培训活动。严禁中小学校、幼儿园为各种培训提供场地。六、严禁校外培训机构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学费。培训项目及收费标准必须进行公示,不得一次性收费超过5000元,收费必须开具正规发票,所有培训机构必须与学生家长签订《中小学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七、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线下收费。“彩虹钥匙”是培训报名缴费的唯一入口,学生参加校外培训的选课报名、缴费退费等必须通过平台家长端“彩虹钥匙”进行,不要私下直接向培训机构预缴培训费。九、严禁校外培训机构通过任何途径、任何形式发布学科类校外培训广告。严禁培训机构虚假宣传招揽生源,夸大培训效果或作出与升学、考试相关保证性承诺。十、严禁校外培训机构超范围违规开展高考志愿填报、咨询等业务。教科体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加强校外培训督导检查,从严查处违法违规培训行为。希望各位家长理性认识校外培训的作用,不盲目攀比,切实减轻孩子课外负担,同时,欢迎各位家长朋友和社会各界人士共同监督校外培训行为。如发现有违法违规校外培训行为,请及时举报。举报电话:0817-6306060 0817-630606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