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明节“平安祭扫 文明祭祀”的公告 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进一步倡导“绿色文明祭祀”新风尚,做好祭祀场所森林防灭火和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全市广大祭扫群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四川森林防火条例》《殡葬管理条例》《南充市民政局<关于禁燃禁放丧葬用品的通告>》《阆中市人民政府2021年森林防火命令》(阆府发〔2021〕1号)等有关规定,特公告如下: 一、进入墓(园)区开展祭祀活动的市民,需持个人健康绿码,扫墓(园)区场所码后方可进入。 二、积极鼓励和倡导市民朋友们采用鲜花祭祀、墓地清扫祭祀、网络云平台祭祀等新方式追忆缅怀故人,做文明人、过文明节、树文明风。 三、严格按照森林防灭火要求,到墓(园)区开展祭扫活动时,禁止燃放冥币、纸钱、香烛、花圈、烟花、鞭炮、纸扎用品以及其他纸质、绢质或塑料祭祀用品。 四、阆中市公墓管理所将于2021年4月4日起,集中对墓区开展专项清理工作,对明确禁止燃放和带入墓区的塑料祭祀用品等进行全面清理,望广大市民朋友知悉并支持。 五、本公告至2021年3月28日起执行。 阆中市公墓管理所 2021年3月22日
▍来 源:阆中市公墓管理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