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登录
1万
135
4万
网站编辑
一网友向交警举报:“11月25日,一辆川R1S**轻型普通货车在七里大道有交通违法现象…”,接到举报信息后,阆中公安交警立即核实调查。经查:该驾驶人确实存在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变更车道时影响其他车辆通行的违法行为。
随后,民警联系该车驾驶人到交警部门接受教育处罚。民警对赵某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交通违法行为共处罚款300元、驾驶证记6分。
交警提醒:请广大驾驶员要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摒弃交通陋习,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阆中交警
使用道具 举报
3148
6878
2万
论坛元老
1
168
874
高级会员
21
6316
4
2080
5715
22
109
注册会员
0
3239
7663
13
1699
5114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并转播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手机版|小黑屋|大阆中 ( 蜀ICP备2020031798号 )
川公网安备 51138102000094号
GMT+8, 2025-8-17 16:21 , Processed in 0.070882 second(s), 2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