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网友在人民网留言咨询,征地拆迁后,政府是如何给社员解决社保问题的,原帖如下:
我是阆中市河溪镇东岳庙村人,大约2012年的时候,我家土地被部分征用,我家房屋于2020年初也被赛城项目征地拆迁,现在我想咨询一下,东岳庙村三组征地拆迁后,政府是如何给社员解决社保问题的?因为当时村里给我说的,我家没有社保名额,具体是因为什么没有,请领导详细解答为盼!
1、关于“2012年征收土地补偿”问题,2012年因修建清河大道征收部分东岳庙村3社集体土地,实施货币安置,征地补偿全部拨付至东岳庙村,您户已全额领取相应的征地补偿。2、关于“2020年赛城项目如何解决社会保障安置”问题,我中心严格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46号)等文件政策实施社会保障安置,按征收土地耕地面积和该社人均耕地面积计算出应社会保障安置人数,具体安置人员按“人随地走”等原则由社集体经济组织召开社员大会讨论,并经三榜公示无异议后确定。3、关于“为什么您家没有社会保障安置名额”问题,您户2020年征地面积未达到人员安置标准,且您户无农业人口,不符合社会保障安置条件。经市土征中心工作人员与您沟通解释,您表示理解。感谢您的留言,祝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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