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登录
1万
135
4万
论坛元老
案情回顾
最近,阆中市的董某某因为“喝酒”摊上事了,不光自己触犯了法律,还将自己的朋友“拉下了水”。
近日,董某某驾驶大众牌小轿车与罗某所驾驶的小轿车发生交通事故。董某某为获得保险公司赔偿及逃避公安机关处罚,教唆违法人员罗某、孙某某向现场处警民警提供虚假证言,导致阆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作出与事实不符的事故责任认定。
目前,违法人员董某某因提供虚假证言,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已被阆中市公安局处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300元;违法人员罗某、孙某某因提供虚假证言,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已分别被阆中市公安局处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200元。
法条连接
警方提示
使用道具 举报
0
3239
7663
2
1829
5163
1356
3963
4
2080
5715
28
3152
7901
1
168
876
高级会员
1143
2869
金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并转播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手机版|小黑屋|大阆中 ( 蜀ICP备2020031798号 )
川公网安备 51138102000094号
GMT+8, 2026-1-17 01:27 , Processed in 0.076905 second(s), 2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6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