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妈们一大早跳广场舞惹怒业主。”近日,江西景德镇。某小区里几个老年妇女在楼下跳广场舞惹事了,不仅与住户不仅言语冲突,甚至还投掷起了石头。具体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该小区里有一群广场舞爱好者,大概有十几名大妈们组成。她们选择跳广场舞的时间并不是晚上,而是选择在清晨跳。时间点也很早,由于周一到周五,年轻人上班,大家并没有太大的怨言,只能当闹钟罢了。
可每逢周末,上了一周班工作族们和上学的孩子们很想睡一下“懒觉”。可他们的美梦却被大声的广场舞的音响给吵醒了。
视频里,住在三楼的一对年轻夫妻,家里还有一个小女孩。当男子跟大妈们沟通能不能不要再跳了,可得到的回应确实“拒绝”。
愤怒之余,他便拿起女儿玩水的“水枪”,从洗手盆里吸水后,把水冲到了楼下的跳舞大妈们。
正跳得起劲的她们被水淋了个“落汤鸡”,这下可惹怒了被淋湿的大妈。其中一位大妈更是拾起草坪的石块,投向楼上的住户,好在没有伤到人。
令人气愤的是,大妈们不仅没有就此罢休,甚至鼓掌呐喊助威。最终在物业保安的调解下,双方最终平息。
那么此事,他们之间谁做得对呢?
在清晨跳广场舞违法吗?这样的事情可能全国都有类似的情况,为此好多人选择默默的忍受。
广场舞不是不可以跳,应该选择在合理的时间,声音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互相理解一下。
如果在街道、小区等公共场所开展健身等活动,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应有相关部门进行说服教育,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对个人可以处200元至1000元的罚款。
对于这样的事情,好多人觉得她们年纪已经很大了,真不忍心他们被罚款。可警告和说服教育的结果并不理想。
相信办法总比困难多,爱跳舞的大妈们,其中有好多人是退休的职工,如果在语言表达上客气一点,下一次可能就不会有这种情况了,实在不行让物业出面和她们的家人谈一谈。
视频中,投掷石块是非常危险的,还好没有出现人员受伤,后果真是不堪设想。
对此,您怎么看?这样的广场舞您是否支持呢? 来源:今日头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