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登录
1万
135
4万
论坛元老
7月4日晚,一位市民通过视频向阆中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举报:当晚在巴都大道上,一名男子坐在一辆奔驰“敞篷”车车顶。视频中,该男子在车顶享受晚风的同时,还多次扭动身体。接到举报后,民警立即对视频进行核实。随即联系到该车驾驶员以及坐在车顶的邓某某,要求其到该大队接受调查。 7月5日下午,该车驾驶员及邓某某来到交警大队,在视频面前,两人承认了自己的危险行为,民警对两人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驾驶员有责任和义务提醒乘坐人员,不能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窗外,因此受到警告。邓某某作为乘坐人员,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被处30元罚款。来源:南充见
来源:南充见
使用道具 举报
60
1562
4654
3148
6878
2万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并转播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手机版|小黑屋|大阆中 ( 蜀ICP备2020031798号 )
川公网安备 51138102000094号
GMT+8, 2026-1-18 08:44 , Processed in 0.071460 second(s), 2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6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