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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卫生健康局举行郑某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案公开听证会,听证会邀请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等担任听证员。
今年5月,郑某在其私人房屋内给一女性患者输液,患者在输液过程中死亡。经调查,郑某取得了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场所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其诊疗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本次听证会,始终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案件承办人员对郑某的违法事实、相关证据和引用法律条款进行了阐述,并就处罚金额的计算方法等作了详细说明。郑某本人对自身家庭经济困难等情形进行了陈述申辩,对减轻处罚提出个人期望。听证各方紧紧围绕国家法律、非法行医行为判定、社会危害以及今后杜绝此类事件发生进行了公平合理的质询和辩论,并提出了合理性的意见和建议。在充分了解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听证人员一致认为:一是郑某积极配合执法人员调查,妥善处置善后和赔偿事宜,主动消除不良影响,但未能提出法定可以减轻处罚的理由和证据。二是市卫生健康局审查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法律适用准确,行政处罚的强制裁量幅度适当。听证会复审合议同意按原拟定作出罚款11万元、暂停1年执业活动的处罚意见。今后,市卫生健康局将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保障人民群众对卫生执法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推进执法公开、公平和公正。再次呼吁,请广大群众主动选择正规医疗机构就医,对身边的非法行医、无证行医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举报投诉(电话:0817-6262210),我局将严厉查处,切实保障群众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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