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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个人):
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南充市城市户外广告规划设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对全阆中市重点区域内大型户外广告进行清理、整治。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规范、整治范围 阆中市城市规划区和阆中市境内高速G75两侧300米范围内。
二、规范、整治内容 未经行政许可、行政许可过期和严重破损的单立柱广告、墙体广告、桥体广告、桁架广告等各类大型户外广告。
三、方法和时限 (一)自行整改阶段(2022年5月24日-2022年5月31日)。由户外广告产权所有者和广告经营者,按照时限要求,完善手续,或维修手续齐全的破损广告,或自行拆除无法办理相关手续的广告。 (二)行政强制阶段(2022年6月1日-2022年6月30日)。凡逾期未自行整改,由相关部门依法强制拆除,拆除费用由广告所有者承担。 四、相关要求 对清理、整治期间阻碍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阆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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