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重拳整治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顽疾”
为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管理,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阆中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减量控大”、“一盔一带”安全守护等专项行动,持续发力掀起摩托车、电动车集中整治行动,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一、强化组织领导,整体推进。一是专题研判。针对辖区摩托车、电动车管理工作量大,涉及群体复杂,无牌无证上路行驶安全隐患问题突出,列入了我市深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成果和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的范围,成立了专项行动小组,召开了治理工作协调会,认真分析了今年以来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情况,找准了摩托车、电动车整治工作中存在的盲区和薄弱点,制定了《阆中市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方案》等文件,发布了《关于集中开展城区交通秩序、市容市貌联合整治通告》,把专项整治责任落实到各单位(乡镇)、明确了工作重点,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形成了专管成线、全方位整治的新格局。二是源头排查。针对辖区摩托车、电动车及其驾驶人基本情况进行梳理,排除出车辆未按时年审、逾期未报废共2660辆,发布了辖区《车辆达到报废标准的通告》,要求及时到交警部门及时处理,全力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严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三是联勤联动。针对辖区摩托车、电动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安全隐患突出,充分发挥了志愿者、物业保安、农村“两站两员”等作用,引导群众上牌办证,严格遵守交通信号规定、靠右行驶、不得超员超速、严禁加装遮阳伞等交通违法的劝导力度,加强了摩托车、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无牌无证的查处力度,教育学生和家长未满到年龄严禁驾驶电动摩托车。截至目前,农交安APP劝导日志录入1.5万余条,登记注册电动摩托车4700余辆,引导群众参加驾考8000余人。
二、切实强化路面管控,着力整治。一是常态化治理。在辖区国道212线孙家垭、沙溪牌坊、姜家拐设置交通安全检查站,12个农村交警中队以乡镇为重点,城区以阆水路、张飞大道、新村路、七里大道、阆中宾馆十字路口、金沙半岛路口等为重点路段,每日设置临时检查点,采取流动巡逻与固定执勤相结合的勤务方式,严查摩托车、电动车酒驾、闯红灯、逆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超员、非法安装遮阳伞、无牌无证、驾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等扰乱通行秩序和影响安全驾驶的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处罚教育一起,形成高压严管态势。今年以来,共查处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8268起,其中:酒驾54起、非法加装遮阳伞2326起、无牌无证369起、逆向行驶550起、闯红灯730起、不戴安全头盔4530起,行政拘留8人。二是人性化执法。按照整治工作要求,在查处摩托车、电动车违法行为时,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实行“首次警告,二次处罚”的人性化执法,告知电动车种类、挂牌标准及法律规定。同时,在消除摩托车、电动车违法行为时,要求违法人员参加文明交通劝导活动、朋友圈“集赞”等警示方式,提升群众文明守法出行意识。期间,体验文明交通劝导达3000余人次。三是狠抓乱停乱放整治。针对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偶然性、随意性的特点,对辖区的易堵路段、交通乱点等进行了排查、登记,采取“交警+城管”,每天集中优势警力对摩托车、电动车乱停乱放密集点的商业圈、市场、学校、医院等地进行大力整治,对不听劝阻或者车主长时间不在现场的,一律拖车拖移,并按照规定依法作出处罚。期间,拖移摩托车、电动车700余辆次。
三、强化整治宣传氛围,提升意识。为倡导广大市民文明参与交通,摒弃不良交通陋习,净化路面秩序。一是开展“七进”宣传。对外卖、快递等行业驾驶人安全警示教育培训3场次;组织民警走进乡镇广播室利用农村“大喇叭”宣传40场次;深入学校上交通安全法制课29场次。行动以来,发放摩托车、电动车整治宣传资料2万份,有效进一步提高了辖区群众的日常交通安全意识。二是专题警示宣传。结合发生在阆中本地涉及电动车、摩托车警示案例,制作了3分钟的《道路交通安全警示录》,并分发到乡镇(街道)组织村民在集中观看,印制了10万份《关于集中开展城区交通秩序、市容市貌联合整治通告》,在辖区学校、乡镇、单位、社区进行发放、张贴。三是扩大宣传影响。加强了警媒融合,联合市电视台融媒体中心、四川法治、南充日报等媒体在全市范围内宣传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截至目前,四川电视播放2条、四川法治报采用3条,南充日报采用2条,其他网络媒体采用20条。 来源:阆中交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