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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问必答!关于抗美援朝四级伤残军人外伤报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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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11 09:29: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有网友咨询关于抗美援朝四级伤残军人外伤报销问题,原文如下:

      我父亲是抗美援朝四级伤残军人,现年88岁,3月13号早上九点二十左右在东方广场,由于头晕摔了一跤,把gu骨摔坏了,在阆中治疗没有好转,然后我父亲要求去成都那边治疗,16号转到那边,现在做了手术,因为是异地,就不给登记,我主要想咨询下,像这种情况,回阆中报需要些什么手续和资料

有问必答.png

针对网友的咨询,阆中市医疗保障局的官方回复来了:市民朋友:

      您好!
      您于2022年3月31日在阆中市人民政府网站市长信箱留言咨询父亲摔伤住院医药费用报销政策的事项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年修正)规定:“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据上,《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充市完善城镇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发〔2014〕54号)规定,工伤、交通事故、有第三方责任人的外伤医疗费用不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之内,同时规定外伤患者不配合调查、不提供相关情况、不如实申报的不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由于异地医疗机构不具备代替医保部门进行外伤调查的资质和条件,因此还请您按照规定,在您父亲出院后带齐患者身份证复印件、出院证明书或出院记录、住院费发票原件、医疗费用清单、病历医嘱复印件(盖有医院鲜章)、患者社保卡复印件,医药费用在3万元(含)以下的持上述资料到户籍所在中心卫生院办理报销手续,3万元以上的在我局医疗保障服务大厅(七里街道办事处巴都大道87号人社局3楼)窗口办理报销手续,经外伤调查后符合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我局将尽快为您父亲报销结算。关于您父亲作为抗美援朝伤残军人是否还有相关救助政策或待遇可申报,还请向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咨询为宜。
      若您还有不明之处,欢迎在工作时间内拨打我局外伤(中毒)业务咨询电话0817-6389622详询;也可以关注阆中医保局公众号“阆中医保”(微信号:lzybj001)获取更多医保相关信息。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
阆中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4月6日

来源:阆中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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