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4828|回复: 0

疫情当前还敢隐瞒行程?顶格处罚!

  [复制链接]

2858

主题

39

回帖

9148

积分

网站编辑

积分
9148
发表于 2022-4-6 16:25: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据“厦门公安”微信公众号消息,一男子故意隐瞒行程、不如实配合流调,被厦门警方决定予以从重处罚: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

4月4日,违法行为人冯某宾(男,30岁,江西抚州人)因近14天内有确诊病例城市旅居史但未按规定报告、未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被厦门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经警方进一步调查查明,工作人员对其流调时,冯某宾故意隐瞒了曾于3月26日、28日、29日前往江西抚州G35济广高速南城服务区(该服务区已发现多名阳性感染者),思明区龙山南路某大厦、东坪山路某场所等行程,导致防疫部门无法第一时间判明厦门市疫情传播源头,给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了不利影响。

鉴于冯某宾在疫情防控期间屡次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情节严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警方决定予以从重处罚,变更原处罚决定为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公安机关将继续深入调查取证,如发现其涉嫌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62455wxzhjcjjb2zlhgll.jpeg


新闻多一点:
两人刻意隐瞒行程被杭州警方立案调查

据“杭州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4月5日,宁某某、党某某从浙江省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杭,接受防疫工作人员调查期间刻意隐瞒行程,造成社会面传播风险,已被上城区公安分局依法立案调查。

162455bt1am3i0l0cat7f7.jpeg


综合自:中国新闻网、厦门公安、杭州发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小黑屋|大阆中 ( 蜀ICP备2020031798号 )

川公网安备 51138102000094号

川公网安备 51138102000094号

GMT+8, 2025-8-30 05:39 , Processed in 0.096130 second(s), 2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