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阆中法院执行办公室,执行干警正对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执行案款进行集中发放。此次发放执行款总金额35万元,涉及55件执行案件,55名当事人。
申请人赵某在现场收到案款后表示,“感谢法官尽心尽力帮我们执行,虽然每个人执行金额都不大,但对我们老百姓来说也是大事儿。”
该案中,被执行人某置业有限公司因逾期交房、逾期办证而产生违约金。执行法官受理该案后,立即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进行了查询,经查,该公司可供执行财产仅35万余元,而55件执行案件的合计申请执行标的达119万余元。执行法官与该企业负责人进行了沟通,向其讲明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严重后果,面对执行法官的敦促引导,该公司负责人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履行义务,但因资金短缺不能一次性全部履行,可以提供担保。执行法官将情况向申请人进行了反馈,在执行法官的联系协调下,双方就后续支付事宜达成分期履行协议,此次发放申请执行金额的30%,后续被执行人在限定期限内继续履行,双方最终达成和解。
近日,阆中法院顺利执结了一起积压十余年的旧案。
2005年,被执行人康某在申请人邓某处购买鲜软骨一车,并书立一张4.2万的欠条。后康某向邓某偿还3万后就不再履行,邓某多次催要剩余欠款,但康某始终以各种理由拖欠还款,无奈之下,邓某于2008年将康某诉至法院,案件经法院判决,康某偿还邓某1.2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寻找被执行人康某却始终不见其踪迹,穷尽执行措施且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故此案只能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22年3月17日,被执行人康某主动现身法院,称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生活处处受限,银行无法贷款、高铁不能买票,极为不便。至此,被执行人康某深刻认识到了上“黑名单”对自己生活造成的种种负面影响,于是一次性履行完全部义务。我院立即解除了对康某采取的限制高消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这件长达14年的执行案件也顺利执结。
当前,随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信用惩戒的广泛深入推进,阆中法院采取灵活方式,针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措施持续加码,全力营造守信可敬、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