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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从阆中市公安交警大队获悉,即日起,市内所有残疾人代步车将推行“实名制”管理,上路行驶的残疾人代步车必须限速限载。 目前,个别残疾人驾驶非法非标电动三四轮车从事非法营运、无证驾驶、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不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不服从交警部门管理、发生交通事故无赔偿能力等问题。
阆中市公安交警大队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充分听取了市残联和部分残疾人的意见和建议。从服务残疾人群体,为残障人士排忧解难的实际出发,对残疾人车辆使用、驾驶证申领、车辆注册登记等流程作了说明,要求残疾人代步车必须“统一车型、统一编号、统一管理”,对不合格非法非标车辆进行全面清理。
编号标志限速 1、推行残疾人代步车辆实行一人一车“实名制”驾驶,购买专用车辆,纳入非机动车进行管理; 2、依法考取驾驶证,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文明、守法参与交通。 3、最高行驶时速不准超过20公里,载物高度不得超出驾车人双肩,宽度不得超过两侧车轮,前后不得超出车长。 4、非残疾人员驾驶残疾人三轮车参与营运的,坚决制止并扣留其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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