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高尚,在青年群体中享有较高声誉,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
2. 努力践行“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的重要要求,具有突出的工作实绩和良好的社会影响,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特别是为阆中赢得重大荣誉以及在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疫情防控、民族团结进步等领域做出重大贡献的青年典型。年度参与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
3. 年龄为14周岁至35周岁(1987年5月1日至2008年4月30日出生),户籍在阆中或在阆中工作生活的中国公民。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1982年5月1日以后出生)。
1. 在全国全省及全市重大任务、重大项目、突发事件或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中作出特殊贡献的青年集体。
2. 成员以35周岁及以下的在阆中工作或生活的青年为主体,占总人数比例不低于60%。
3. 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德高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