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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 | 阆中市近日召开2022年纪念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安排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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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3-13 15:43: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3月9日下午,阆中市2022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安排会在市政府办四楼会议室召开。


     阆中市政府办、市场监管局、公安局、法院、住建局、农业农村局等消委理事单位相关负责人及企业代表共39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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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上,市市场监管局通报分析了阆中市2021年受理处理投诉举报情况,解读了《阆中市2022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方案》,并就“3·15”活动有关工作进行了安排;市文旅局、市商经局等4家部门就如何开展好今年“3·15”纪念活动作了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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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强调,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高层次、宽领域认识消费者权益工作的重要性,统一思想,精心组织,积极作为,切实抓好各项工作。


一要充分发挥好市委和政府联系消费者的桥梁作用,及时反映消费者的意见和呼声;

二要充分发挥好联系消费者和经营者的纽带作用,保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好经营者的正当利益;

三要充分发挥好窗口作用,急消费者所急,想消费者所想,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服务;

四要充分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切实加强与有关行政部门、司法机关、企业主体的协调和配合,努力开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新局面。


  改革开放40多年来,各类食品日益丰富,但如今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仍发现混杂有假冒、模仿他人商标或包装的食品(俗称“山寨食品”)。消费者该如何辨识并避免购买“山寨食品”呢?发现买到“山寨食品”,又该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做如下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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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寨食品”存隐患, 农村地区发现多


      “山寨食品”在原料、配料、品质和口味等方面与品牌食品存在差异,质量安全得不到保障,但由于其生产经营成本相对“正品”较低,通常以低于“正品”的价格销售仍可获利。有的生产厂家存在不具备相关食品生产资质等问题,也有不法商贩为获利铤而走险。


      “山寨食品”的产生与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有关。改革开放初期,在城镇销售“山寨食品”较多。随着经济进一步发展、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强,“山寨食品”销售逐渐向监管相对薄弱的农村地区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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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寨食品”分两类, 擅长使用障眼法




      “山寨食品”大致有两大类:一种是抢注和某些品牌食品类似的商标,生产与之包装差不多的食品。在食品名上使用文字游戏或模仿品牌食品,但其质量和风味与“正品”相差甚远。如将“大白兔”变成“小白兔”,“康师傅”换成“康帅博”,或将“六个核桃”改成“六个纯核桃”冒充升级版等。另一种是委托一些代加工企业模仿有关产品进行生产,私自销售。



辨识真伪三步走,共治“山寨”保安全


      “山寨食品”通常是以高度相似的包装,迷惑性较强的名称、广告词等吸引消费者,达到“以假乱真”的效果。消费者在选购食品时,要看仔细、看清楚、看真切、看明白,不要被“山寨食品”的包装、名称等迷惑。

正规渠道有保障

      消费者应到正规商店、商场或超市购买食品。警惕不具备经营资质的商家出售的食品。在购买食品时,应索要并妥善保管购物小票、发票等凭证,以及适当保留产品包装和剩余产品等。

细认名称辨真伪

      食品名称是辨识“山寨食品”的要素之一。消费者在选购时,应仔细辨别食品名称,认准正规企业生产的产品。

标签要素要齐全

      按照相关国家标准和法规要求,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标示应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预包装类的“山寨食品”有可能存在上述要素缺失、造假、混乱等情况。消费者应仔细辨识食品标签标识的上述内容,不购买、不食用包装无标签或标签信息不全、内容不清晰的食品。

科学常识助辨别

      消费者要警惕配料表与营养成分表明显不符的情况。如配料表中含有牛乳、奶粉等蛋白质原料,而营养成分表中蛋白质含量却为0g/100mL(或0g/100g)。遇到类似标签问题的产品,消费者不要购买。


消除“山寨”靠大家,幸福生活你我他




解决农村地区“山寨食品”问题,需从多方面抓起。


      一是食品生产经营者,以及为其提供商标、广告、包装等服务的经营者,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其商标、广告和竞争行为,严格规范标签标识使用。


      二是加强“山寨食品”潜在危害的宣传,提高消费者食品安全消费意识。特别是要提醒广大农村地区消费者强化食品质量安全意识。


      三是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一旦发现误购了“山寨食品”,应当立即与商家交涉,或拨打12315进行举报投诉,向监管部门反映,通过申诉等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身体健康。



来源:阆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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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3-13 16:04:4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保护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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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3-13 17:18:5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消费者权益保护从大家的火眼金睛练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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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3-13 20:30:3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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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3-13 21:03:0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每年都在开,还需要加大力度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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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3-13 22:08:2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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