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加郁,男,汉族,中共党员,现任阆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五中队中队长。 从警以来,王加郁同志始终以人民满意为最高标准,时刻心系百姓,为群众排忧解难,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理念,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办群众之所需,努力争做群众的知心人。近年来,他先后荣记“个人三等功”三次,“先进个人”三次。 他恪尽职守,敢挑重担。在创建全国文明卫生城市的行动中,他深知责任重大,积极发扬不怕苦、不怕累、乐于奉献的精神,狠抓辖区交通秩序。经过一段时间治理,机动车各行其道,停放有序整齐,为“创文创卫”工作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在2020年创建全国文明卫生城市中被市委、市政府评选为“创建标兵”。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2020年新冠疫情爆发后,他坚持带病上岗,全天驻守在辖区疫情检查点,会同医院等相关部门对进入辖区内的车辆和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和健康登记,扎实做好疫情监测、排查、预警等工作。自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打响后,共检查车辆3.3万次,规劝人员110余人,参加服务区巡逻60次,参加宣传防范活动20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
人们常说“火车跑的快,全靠车头带”。在工作中,他深知自己肩负的责任,严格执法,把全部心血都倾注到交警事业当中。他时刻严以律己,当好表率,认真负责的精神赢得了同志们的充分肯定,也树起了榜样。为了路畅民安,他一直在路上。 来源:阆中公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