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星期五,正值周末,又到了呼朋唤友喝酒放松的时间,朋友聚会无可非议,但总有人心存侥幸,喝了酒还要驾车上路,不仅自己涉嫌交通违法,而且酒后驾车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昨夜,阆中交警就在城区查获7名酒驾人员。 2月25日20时28分,赵某驾驶川R61***小型轿车行驶至国道212线0954公里处(七里大道)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59 mg/100ml;
20时38分,文某彪驾驶川R22***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国道212线0954公里处(七里大道)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20 mg/100ml;
20时48分,罗某超驾驶未注册登记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国道212线0954公里处(七里大道)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21mg/100ml;
21时28分,苟某军驾驶川R95***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国道212线0954公里处(七里大道)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59 mg/100ml;
21时55分,杨某驾驶川RNP***小型轿车行驶至国道212线0954公里处(七里大道)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36 mg/100ml;
22时00分,何某伟驾驶未注册登记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国道212线0954公里处(七里大道)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28mg/100ml;
2时42分,王某平驾驶川R3C***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国道212线0954公里处(七里大道)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50mg/100ml。
交警提醒: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安全文明出行,请各位驾驶员同志对自己对家人对他人负责。(图片/阆中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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