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咨询结婚证补办需要什么材料,原文如下: 结婚证因为参观不当丢失了一本,现在有急用需要补办。但是丈夫在高风险地区无法回家,想咨询一下我一个人可否补办。需要什么材料?
针对网友的问题,市民政局的回复来了: 蒲**: 您所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是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当事人原婚姻登记不是在本市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或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已经移交的,则应当由当事人提供婚姻登记档案证明材料。结婚登记档案遗失或者难以查证的,当事人应提交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档案遗失或者难以查证的证明;档案保管部门无法出具以上证明的,可以由当事人书面作出查档情况说明,当事人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婚姻关系的,婚姻登记处可以为其补领结婚证。 二是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婚姻登记处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有档案可查且档案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一致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和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具体办理事项可咨询阆中市婚姻登记处,咨询电话:0817-6260153。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支持与关注!祝工作、生活愉快!
市民政局 2022-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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