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医妹最近收到了很多 新手麻麻的咨询 新生儿可以参保吗? 要怎么办理?要缴纳多少钱? 报销标准? ... 今天就为大家奉上 南充市新生儿医保最全攻略 请查收!
1、本市户籍的新生儿,凭新生儿户口簿办理参保;
2、非本市户籍的新生儿:凭新生儿户口簿和居住证办理参保
自出生之日起90天内参保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自出生之日起90天内但跨年度参保的,补缴上年医保费并缴纳当年个人缴费金额,待遇享受期从出生之日起至补费当年12月31日止; 未在集中缴费期内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缴费满三个月的次月开始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其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保(续保)人员缴费(续保)满三个月的次月开始开始享受相应险种的医疗保险待遇。
新生儿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可按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标准享受报销(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发生的住院费用起付标准为: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200元,二级医疗机构450元,三级乙等三级丙等医疗机构600元,三级甲等医疗机构800元。南充市外三级医疗机构1200元。南充市外三级以下医疗机构按市内同等级医疗机构标准执行。报销比例为: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80%,二级医疗机构75%,三级乙等三级丙等医疗机构70%,三级甲等医疗机构60%。南充市外省内三级医疗机构和四川省外医疗机构50%。南充市外省内三级以下医疗机构在市内同等级医疗机构基础上下浮10%。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90天以内参保的,可以报销参保之前在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的住院合规医疗费用,直接凭户口簿在院直接结算。不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不予报销。 赶紧告诉 身边的准妈妈和准爸爸吧 别等到宝宝生病住院需要的时候 才想起孩子还没有参加医保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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