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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末年尾,大家对社保费问题非常关注。近期我们又收集了一些社保费缴纳热点问题,今天来给大家解答一下。 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期了,这是真的吗? 为进一步缓解企业压力,纾解企业困难,促进经济恢复增长,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期限延长至2022年4月30日。其间,失业保险总费率按1%执行。目前,全省各市(州)根据当地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情况执行相应的费率下调政策。 2021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按2020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74520元的55%执行;个人缴费基数上限按300%执行。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年缴费金额在8198.4元至44712元上下限范围内,自愿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按规定期限缴费。 国家有优化调整医疗救助资助参保政策。按各统筹区制定的最低档次标准,对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给予定额资助,定额资助标准可参照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资助标准确定,不得全额资助;对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在过渡期内给予定额资助,资助标准为本统筹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最低缴费标准的75%;已稳定脱贫人口,执行资助参保渐退政策,对其参加2022年、2023年、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按照当地个人最低缴费标准的75%、50%、25%进行资助,2025年按标准退出,不再享受资助参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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