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00时10分许,南充市公安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指挥中心接报警称,一辆重型自卸货车由嘉陵大道向高坪方向行驶,当行驶至文峰大道等候红绿灯时,被一辆川RES***号小型普通客车追尾,小车当场起火燃烧,小车驾驶人当场死亡,车上的唐某某受伤。 经查实,12月1日晚,小车驾驶人陈某与唐某某一直在一起就餐,大约晚上11点40分许,两人饮酒餐毕后便叫了代驾,准备回家。在途经文峰大道时,临时叫停了代驾,由陈某驾车搭乘唐某某继续前行。在酒精的“作用”下,陈某一时失控,撞上了前方正在等候红绿灯的重型货车。碰撞后,大量白烟开始从小车引擎盖内冒出。小车也因强烈的撞击力导致车辆开始不可控地往后滑动,熊熊大火迅速蔓延,直至“吞噬”整辆车……车上的唐某某因为反应迅速,及时跑下车,仅受轻微伤。而驾驶座上的陈某却未能幸免于难。
经过送检的血样检测结果显示,驾驶员陈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73.7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标准。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交警提醒:酒能助兴,亦能败兴。在驾车时能让人愉悦的“琼浆玉液”却可能会演变为葬送幸福的“致命毒液”。为了大家的幸福,务必三思而后饮,远离酒驾,安全才是离回家最近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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