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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2 14: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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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四川
尊敬的参保群众:
您好!
这里是阆中市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您在此反映的事项我局已收悉,并要求阆中市医疗保障中心及时调处,现回复如下:
经过与您联系,查实您于12月初前往我局医保中心下辖医保服务大厅窗口办理职工医保参保登记业务,登记时,工作人员发现您在成都市青羊区(510105)已有参保信息,登记姓名为您的曾用名,遂告知您相关情况并引导您与成都市青羊区医保中心联络更正姓名;12月6日,您再次到局医保中心下辖医保服务大厅窗口办理职工医保登记业务,工作人员将您的身份信息输入后进行登记时,发现您名下仍有多地参保信息,导致无法登记,考虑到我市于2021年10月29日正式启用统一的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后,由于系统磨合期间功能不够完善,确有部分参保群众在办理业务时系统显示信息错误,但由于后台修改权限并未下放到地区及县市,出现这类情况均需上报四川省医保信息维护处理,该过程需要一定时间。工作人员已按照规定将该情况上报维护,告知您一旦处理成功将马上通过您预留的联系电话告知,并提醒您参保时间不受等待期间影响,无需为此担心。因此,还请您稍待些时,等候电话联系。
关于您提到的张姓工作人员工作态度问题,现我局医保中心已按照内部管理制度对该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扣发其当天基本工资,同时重申工作纪律,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在以后的工作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对此给您造成的不便和不快,我们深表歉意,在敬请您理解和原谅的同时,我们也将继续督促各经办股室、业务窗口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确保办事群众忧心而来、满意而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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