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留言咨询能用自己的公积金帮孩子还房贷吗?原文如下: 孩子今年21岁,未成家。在西安贷款购买房子。我的公积金在阆中,我想取出我的公积金帮孩子还房贷减轻压力。需要哪些手续?咨询律师都说可以提取,咨询阆中公积金管理中心反馈不能提取。
对于该网友的咨询,南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阆中市管理部作出以下回复:杨先生,您好!依据南公管委办【2018】9号文件,为贯彻落实住建部等《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落实“房住不炒”定位,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刚需、支持改善、遏制投机的作用,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明确购房提取对象,缴存人和配偶因购建自住住房(含归还住房商业贷款)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房屋购买人应为缴存人本人和配偶。本通知从2018年12月1日起开始执行。如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需要咨询,可以拨打南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阆中管理部的咨询电话:6306606。 南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阆中市管理部 202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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