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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心疫苗流向全国20多省市,涉案5.7亿终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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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19 08:51: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疫苗的发明拯救了无数生命

为人类保驾护航

尽管疫苗有严格的流通监管体系

但是总有一些不法分子因利益铤而走险



01
PART
案情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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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山东警方破获了一起案值5.7亿元的非法经营疫苗案,庞红卫、孙琪等人从山东兆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员和疫苗贩子手中,低价购入流感、乙肝、狂犬病等25种儿童及成人使用的二类疫苗,这些非法疫苗没有经过严格的冷链存储就运输销往各地,涉及安徽、北京、福建等20多个省份近80个县。


经查,这些疫苗虽为正规厂家生产,但由于未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运输、保存,脱离了2-8℃的恒温冷链,已难以保证品质和使用效果,注射后甚至可能产生副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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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24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该院第五审判庭对被告人庞红卫、孙琪非法经营案开庭宣判,认定被告人庞红卫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与前罪刑罚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被告人孙琪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七百四十三万二千八百五十九元四角。扣押在案的疫苗等药品依法予以没收


而在案发3年后,本案中获罪药企人员鲁广海和张秀荣,又被发现曾向没有疫苗经营资质的季某甲违法销售疫苗达336万余元,被法院就漏罪分别判处非法经营罪,并与前罪数罪并罚,印证了那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02
PART
主犯“顶格”重判


被告人庞红卫、孙琪为谋取非法利润,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不具备经营条件的情况下,非法经营疫苗等药品,显然违反了《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国家规定,侵犯了国家关于疫苗等药品的经营许可制度。


由于被告人庞红卫因非法经营疫苗被判处刑罚后,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再次非法经营疫苗等药品,情节特别严重,主观恶性深,社会危害性大,加之其在共同犯罪中全面负责联系、出资购买、销售疫苗,起主要作用,应认定为主犯,且其系被抓获归案,虽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但其不具有到案的主动性,依法不构成自首,其检举揭发他人犯罪的线索均未查实,亦不构成立功,故人民法院依法认定庞红卫犯非法经营罪,并对其顶格判刑(非法经营罪的最高刑为有期徒刑十五年),与其前罪刑罚有期徒刑六年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九年,表明了司法机关严惩此类犯罪的坚强决心,对于遏制此类犯罪的滋生有标本意义。


此外,三年后对鲁广海和张秀荣漏罪分别判处非法经营罪,并与前罪数罪并罚,也是对完善司法体系的一次“回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疫苗安全关系到每位老百姓

疫苗审批、生产是

疫苗安全链条的第一环

也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每个生命都是宝贵的

我们不允许某些人胡来


来源:人民网、检察日报、《中国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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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19 11:28:2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这种人真的应该直接b掉 太恶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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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19 12:52:2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药品监督这么严,还有不法分子钻空子,损坏大家健康该受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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