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阆中公安交警大队根据群众举报,对川R545**客运车辆驾驶员廖某某违法逆行作出处理意见:记3分学习3天罚款100元。
3月30日晚,“古城阆中交警” 官方平台收到 “一辆川R545**客运车辆逆行”举报视频,希望交警部门能够严厉查处。阆中公安交警庚即对举报视频展开核实。经查:该段行车记录仪视频是在辖区环城路拍摄,车辆属于阆中89队南运集团公司,民警立即通知该客运企业相关负责人,告知车牌号为川R545**违法事实的存在。并将当天该车辆违法视频进行调取,要求驾驶人到交警大队接受警示教育和处罚。
行车记录仪视频截图 4月2日,该驾驶员廖某某来到阆中公安交警大队接受教育处罚,民警对其违法行为作了批评教育。驾驶员廖某某对自己驾车逆向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承诺改正错误。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廖某某的违法行为处记3分、驾驶员安全文明驾驶学习3天、罚款100元。
涉事驾驶员接受处罚 交警提醒:客运车辆牵系到很多乘客的安全,希望广大市民继续发挥网友的监督举报作用。作为客运驾驶员,乘客的安危在你手中,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希望广大驾驶员引以为戒,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驾驶。
来源:分分钟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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