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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11年提高!事关城乡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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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9 17:40: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1月7日,
四川省民政厅网站发布了
四川省各市(州)城乡低保标准统计表。
据悉,
自2015年起,
四川已连续11年提高全省城乡低保标准低限。


四川省各市(州)城乡低保标准统计表
微信图片_2026-01-09_173918_161.png

      新闻多一点:
      1、哪些人可以纳入低保?如何申请?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符合当地低保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经本人申请,通过审核确认程序,可以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低保可以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理,也可以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天府通办APP等线上渠道申请。
      2、低保有名额限制吗?
      没有名额限制。低保按照“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原则实行动态管理,符合条件的纳入保障范围,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要退出。
      3、有网友提出:新闻上说当地低保标准是XXX元,为什么我每个月领取的低保金没有这么多?
      低保金的计发方式为补差或分档。采取补差方式的地方,低保金是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与当地低保标准之间的差额发放,比如甲地农村低保标准620元,某低保家庭人口3人,人均月收入450元,则该家庭每月领取低保金为(620-450)×3=510元。采取分档发放的地方,由当地根据保障家庭的人员结构、困难程度等具体情况,确定相应档次的低保发放金额。如果对低保金的计发金额有疑问,请向当地民政部门咨询。

来源丨四川省民政厅、南充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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