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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2日至14日放假!南充市试行中小学(幼儿园)春秋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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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11 17:33: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优化学生假期安排,拓展育人空间,深化家校社协同育人,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引导学生走出校园、亲近自然、开阔眼界、增长见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根据省教育厅等十一部门《关于实施中小学春秋假制度的指导意见》(川教发〔2025〕11号)要求,结合实际,将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试行春秋假。







01


工作原则



回归育人本质


通过实施春秋假,让学生有更多时间和机会亲近自然、了解社会,在实践中学习,打破 “课堂围墙”,让教育从课堂延伸到生活,从学校开放到社会,落实 “立德树人” 根本任务,为终身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深化协同育人


以春秋假为纽带,引导家长利用假期开展亲子阅读、户外研学、社会服务等高质量互动活动,深化家校社协同育人,凝聚学校引导、家庭主导、社会支持的育人合力。

促进健康成长


以“五育并举”为导向,依托春秋假为学生搭建多元成长平台,引导学生积极参与体育锻炼、艺术熏陶、社会实践与科学探索,实现德智体美劳有机融合与均衡发展,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02


实施范围

全市幼儿园及义务教育学段学校。同时,鼓励高中学校结合实际,试行春秋假或秋假制度,报所属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实施。


03


时间安排
 春 假
3天
原则上安排在清明假期后,与清明假期形成连休。
秋 假
3天
安排在11月第二个星期的周三至周五(2025年秋假安排在11月12日至14日),与周末形成连休。




      



   春秋假时间严格计入学校机动周范围,不减少每学年教学总周数,寒暑假时间不作调整,不得进行调休补课。





   春秋假假期应由学生及家庭自由支配安排,原则上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严禁以开放自习场所、提供托管服务等名义违规集体补课,严禁组织各类隐形变异的学科类培训。




   各地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机构,对部分随迁子女、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残疾儿童等家庭春秋假期间带孩子出行难、孩子看护难等实际情况,组织各类公益性文体、科创活动,丰富学生假期生活。各级各类学校提供公益性兜底托管服务。




END




来源|南充教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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