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阆中某出租车:随意不“接单”,换来一“罚单”
近日,阆中市某出租汽车公司驾驶员袁XX(驾驶车辆号牌为川RX9901)在巡游揽客期间,通过手机接收网约平台派发的乘客乘车订单。接单后,该驾驶员不仅长时间未前往乘客指定地点接乘,也未主动取消订单,甚至在乘客拨打电话沟通时拒不接听,最终导致乘客被迫取消线上订单,并产生2元“取消费”损失。随后,乘客通过 12345 政务服务热线进行投诉。
阆中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接到投诉后,立即启动调查程序,第一时间调取涉事车辆车载视频监控,并对驾驶员袁 XX 进行现场询问核实。在证据面前,袁 XX 对自身违规行为供认不讳,案件事实清晰、证据确凿。
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六项之规定,市运管局依法对涉事驾驶员袁 XX 作出罚款 300 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同时,责成其所属出租汽车公司对袁 XX 开展深度批评教育,并安排其参加停班专项学习,切实提升优质服务,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来源:运管局出租办,阆中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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