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阆中市公安局 关于凤翅大道、朱子街、东岩路 禁止货车停放的通告
为有效防范货车违法停放引发的道路交通安全风险,保障城区居民出行安全与生活环境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凤翅大道、朱子街、东岩路交通流量实际及周边区域发展需求,决定对上述路段实施货车禁止停放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停路段 凤翅大道、朱子街、东岩路全路段(含道路两侧非机动车道、人行道)。 二、禁停车辆类型 总质量≥4.5吨的载货汽车(含重型货车、中型货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等)及专项作业车;总质量<4.5吨但车长≥6米的轻型载货汽车。 三、禁停时段 全天24小时禁止停放(执行市政工程、应急抢险救援、生活物资运输装卸等特殊任务,确需临时停放的车辆除外)。 请广大货车驾驶人及货运企业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提前规划行驶路线,选择周边合规停车场有序停放,共同维护城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人,阆中市公安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对妨碍交通的车辆,将依法拖移。 本通告自2025年11月7日起施行。此前本市发布的相关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阆中市公安局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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