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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公示!阆中1人拟获省级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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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9月4日

省委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了关于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和模范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其中

阆中1人拟获

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一起来看

图片

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拟表彰对象(南充部分)




南充市嘉陵区之江小学

营山县档案馆


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拟表彰对象(南充部分)




马  勇(回族)  阆中市博树回族乡乡长

贺  丹  南充市顺庆区委编办副主任,汶川县威州镇副镇长(挂职)

关于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和模范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省委、省政府决定,开展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评选表彰近年来全省各地各行业涌现出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根据工作部署,在各地、各有关部门充分酝酿讨论、集体研究的基础上,确定了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拟表彰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社会监督,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4日至9月10日止。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省委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印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电话:028-86602339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商业街16号

邮政编码:610014

中共四川省委功勋荣誉表彰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9月4日


来源:阆中古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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