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598|回复: 0

阆中发布最新通告!事关中元节祭祀→

[复制链接]

2161

主题

12

回帖

7570

积分

版主

积分
7570
发表于 2025-9-4 17:05: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阆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南充市阆中生态环境局

关于规范“中元节”期间祭祀活动的

通  告

为减少空气污染、维护公共安全、树立文明祭祀新风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中元节”期间文明祭祀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燃禁烧时间和区域

在9月3日至6日期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城区非集中祭祀点位开展焚烧纸钱、冥币、香蜡等祭祀品;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行为;禁止沿街兜售祭祀用品。

二、集中祭祀点位

(一)保宁、沙溪片区:1.二道沟祭祀点(锐德江山云璟前行G347东侧空地);2.蟠龙路祭祀点(蟠龙路精神卫生中心大门对面)长沟村弃土场附近。

(二)七里片区:1.南池路北段断头路处;2.阆州大道北段断头路处;3.巴都大道出头滨江南路原机场取料点。

(三)江南片区:阆升路铁路还房对面。

三、禁止不文明祭祀行为

广大市民群众应自觉移风易俗,摒弃焚烧纸钱、冥币、祭品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等祭祀方式,积极采用敬献鲜花、植树绿化、网络祭奠等文明、低碳、清洁、环保、安全的方式祭祀。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不文明祭祀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阆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南充市阆中生态环境局

2025年9月2日

来源丨阆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南充市阆中生态环境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小黑屋|大阆中 ( 蜀ICP备2020031798号 )

川公网安备 51138102000094号

川公网安备 51138102000094号

GMT+8, 2025-12-19 11:51 , Processed in 0.069116 second(s), 2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