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灯廿载守初志,清风满怀报春晖。又值高考、中考升学季,阆中市纪委监委向历经数载寒窗终得硕果的莘莘学子及家庭致以美好和诚挚的祝福。同时,为推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走深走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防止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借子女升学之机违规操办或参加“升学宴”“谢师宴”,现就有关纪律要求提醒如下。
一是严禁借子女升学之机采用分批办、异地办、改期办、借名办等多种方式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二是严禁以任何形式邀请本部门本单位人员以及管理服务对象参加升学宴请;
三是严禁参加非亲属聚餐性质的“升学宴”“谢师宴”及其他类似宴请活动;
四是严禁借子女升学之机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电子红包和有价证券等;
五是严禁使用公款或由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单位、个人支付应由本人承担的宴请、子女学习等相关费用;
六是严禁占用公共资源或借用、使用管理服务对象的场地用于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等宴请;
七是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下属单位、企业、管理服务对象车辆送子女及亲属入学;
八是严禁教职工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加强对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带头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严格自我约束,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执行“八个严禁”。市纪委监委将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线索优先处置、从严查处,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