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市高校毕业生及失业青年就业见习工作,拓宽就业渠道,提高就业竞争能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及失业青年顺利就业。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办发〔2024〕34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9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20〕6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青年就业实际情况,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我市11家见习单位共需求见习岗位89个,详见《阆中市2025年第二批青年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表》(附件1),符合条件的招募对象根据所需学历、专业、其他要求等条件进行报名。
见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见习时间为3-12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已参加过就业见习的不能再参加本次就业见习。见习期间,见习单位与见习对象签订就业见习协议,属就业见习关系。见习人员在工作日到见习单位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如需进一步咨询,可拨打各见习单位联系人电话。报名需携带以下资料:1.高校毕业生报名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一寸证件照1张。2.16-24岁失业青年报名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一寸证件照1张。就业局审核见习资格后,符合条件人员和用人单位进行双向选择,经双方同意,签订就业见习协议,即可上岗(已参加过就业见习人员不得重复参与)。见习期间,见习单位不得随意解除与见习人员的见习关系;见习人员应自觉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终止就业见习。因已落实就业单位或特殊原因需终止见习的,见习人员应提前提出申请告知见习单位。见习期间,见习人员生活补助费不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
联系人:任女士 联系电话:6229198 阆中市就业服务管理局 202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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