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阆中市发展和改革局、阆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顺价调整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阆发改价格〔2025〕93号)文件,现就顺价调整我司经营区域内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居民用气价格
1.第一档由2.311元/立方米调整为2.445元/立方米,第二档由2.773元/立方米调整为2.934元/立方米,第三档由3.467元/立方米调整为3.668元/立方米。
2.对学校、养老福利机构、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和合表用户,由2.542元/立方米调为2.69元/立方米。其中,托育机构凭卫生健康部门出具的《托育机构备案回执》可申请办理执行居民类气价。
3.对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户、特困供养人员(五保户)家庭的居民生活用气仍执行原每立方米优惠0.20元的规定。
二、执行时间
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调整统一从2025年4月1日起执行。执行期间,如中、省、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特此通知。
四川阆中燃气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