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驾驶人的“警惕线” 更是城市文明最直观的体现 2024年11月29日09时45分许,李某驾驶车牌号为川RD****4的小型客车,行驶至营山县一环路东一段与文运路交又路口(一环路与文博路交又口)时,将横过道路的行人肖某撞倒,造成肖某受伤,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营山公安交警认定:李某驾驶机动车遇行人正在横过斑马线未做到停车让行,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往往就在一瞬间 车让人,让出文明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车辆应该提前减速慢行,注意观察横过马路的行人。 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车辆应当停车让行。道路中央有双黄线或隔离栏,无绿化隔离带,行人步入斑马线时,车辆必须让行。 行人已经步入斑马线,车辆行经交叉路口转弯时,左转车辆必须让行。
行人已经步入斑马线,车辆行经交叉路口转弯时,右转车辆必须让行。 行人应当遵守交通信号。在通过斑马线前,应首先观察是否有信号灯控制,有信号灯的,要在绿灯亮时步入斑马线;如无信号灯控制,行人沿着斑马线行走。机动车停车礼让的同时,可挥手示意行人先行并耐心等待。 走在路上喜玩手机,接打电话。这样的行为其实是非常危险的,一定记住:不要玩手机、不要追逐打闹、不要从车辆缝隙中穿过,也不要犹豫式过马路或行动过于急速。 行人切不可闯红灯。在人行横道信号灯的十字路口处,一般都设有行人等待区,在红灯时,行人应该在等待区等待通行。在未设等待区的地段等待通过时,行人不要靠路边太近,以免机动车右转时对行人造成碰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