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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3 15:32: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为规范阆中市主城区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阆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于2024年4月3日0时启用一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并处罚。具体点位分布如下:
一、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点位分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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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设备地点



长公大道与文化路路口
迎恩街与新村路东段路口
迎宾大道与南池路路口
新村路东段与张飞北路路口
七里大道与长青大道路口
七里大道与迎宾路路口
七里大道与大佛寺路口
蟠龙路与环城东路路口
蟠龙路与环城北路路口
南池路与长公大道路口
南池路与华胥路路口
康美大道与大堰村路口
江南大道与阆升路路口
华胥路与长安大道路口
华胥路与太常路路口
华胥路与三台南路路口
华胥路与南池路路口
滨江南路与四桥引道
巴都大道与文化路路口
巴都大道与阆州大道路口
巴都大道与后贤街路口
巴都大道与三台南路路口
三、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


1、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

2、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3、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经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希望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出行、规范停车,共同构建安全、和谐、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


来源丨阆中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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