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阆中交警部门接到网友举报,称一辆车牌号为川R***61的小型货车在S206省道阆中至扶农段的范家湾附近弯道跨实线逆行超车,差点引发严重的交通事故。接到举报后,交警部门迅速展开调查。
经查,2024年3月25日8时17分,赵某驾驶该小型货车在206省道(阆中-清平)15公里100米处实施了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第1种行为)的相关规定,此类行为严重威胁了道路交通安全。 阆中交警大队依法对驾驶人赵某进行了处理,对其驾驶证记1分,并处以50元的罚款。同时,交警对赵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指出其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性。赵某在接受教育后表示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承诺将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杜绝侥幸心理,确保行车安全。 此次事件再次提醒广大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是每一位驾驶员的责任,任何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都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交警部门呼吁大家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为创建安全、和谐的交通环境贡献力量。 来源:问政四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