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医疗保障局
医保违规案例曝光(九十九例)
一、阆中市第二人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5月,阆中市医疗保障局对阆中市第二人民医院进行日常检查。发现,该院存在多收取ABO血型鉴定及Rh血型鉴定费用情况,涉及金额276元。依据《阆中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及《南充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对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行为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南医保办〔2019〕33号)等政策文件的相关规定,阆中市医疗保障局对该院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1.追回上述违规费用276元;2.责令该院对上述违规行为立即整改。目前,该院已将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76元退回至医保基金账户。
二、阆中慈念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0月,阆中市医疗保障局对阆中慈念医院进行日常检查。发现,该院存在重复收取裂隙灯眼底检查费用情况,涉及金额3250元。依据《阆中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及《南充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对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行为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南医保办〔2019〕33号)等政策文件的相关规定,阆中市医疗保障局对该院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1.追回上述违规费用3250元;2.责令该院对上述违规行为立即整改。目前,该院已将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3250元退回至医保基金账户。
三、阆中市保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0月,阆中市医疗保障局对保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日常检查。发现,该中心存在重复收取中药塌责治疗费用情况,涉及金额169元。依据《阆中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及《南充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对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行为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南医保办〔2019〕33号)等政策文件的相关规定,阆中市医疗保障局对该中心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1.追回上述违规费用169元;2.责令该中心对上述违规行为立即整改。目前,该中心已将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169元退回至医保基金账户。
四、阆中阆州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7月,阆中市医疗保障局对阆中阆州医院进行日常检查。发现,该院存在降低入院标准收治患者入院情况,涉及金额3917.32元。依据《阆中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及《南充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对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行为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南医保办〔2019〕33号)等政策文件的相关规定,阆中市医疗保障局对该院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1.追回上述违规费用3917.32元;2.责令该院对上述违规行为立即整改。目前,该院已将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3917.32元退回至医保基金账户。
五、阆中市河溪街道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6月,南充市医疗保障局交叉检查组对阆中市河溪街道中心卫生院进行专项检查。发现,该院存在一次性使用静脉留置针盘盈情况,涉及金额10元。依据《阆中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及《南充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对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行为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南医保办〔2019〕33号)等政策文件的相关规定,阆中市医疗保障局对该院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1.追回上述违规费用10元;2.责令该院对上述违规行为立即整改。目前,该院已将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10元退回至医保基金账户。
六、阆中益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9月,阆中市医疗保障局对阆中益民医院进行日常检查。发现,该院存在多收取持续低流量吸氧费用情况,涉及金额57元。依据《阆中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及《南充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对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行为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南医保办〔2019〕33号)等政策文件的相关规定,阆中市医疗保障局对该院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1.追回上述违规费用57元;2.责令该院对上述违规行为立即整改。目前,该院已将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57元退回至医保基金账户。
七、阆中名城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6月,南充市医疗保障局交叉检查组对阆中名城医院进行专项检查。发现,该院存在行“腰椎间盘突出摘除术”同时收取“椎管扩大减压术”费用情况,涉及金额1440元。依据《阆中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及《南充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对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行为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南医保办〔2019〕33号)等政策文件的相关规定,阆中市医疗保障局对该院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1.追回上述违规费用1440元;2.责令该院对上述违规行为立即整改。目前,该院已将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1440元退回至医保基金账户。
八、阆中樊恩胜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8月,阆中市医疗保障局对阆中樊恩胜医院进行日常检查。发现,该院存在虚记骨折内固定手术费用情况,涉及金额2368元。依据《阆中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及《南充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对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行为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南医保办〔2019〕33号)等政策文件的相关规定,阆中市医疗保障局对该院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1.追回上述违规费用2368元;2.责令该院对上述违规行为立即整改。目前,该院已将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368元退回至医保基金账户。
九、阆中九五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5月,阆中市医疗保障局对阆中九五医院进行日常检查。发现,该院存在多收灸法治疗费用情况,涉及金额234元。依据《阆中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及《南充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对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行为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南医保办〔2019〕33号)等政策文件的相关规定,阆中市医疗保障局对该院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1.追回上述违规费用234元;2.责令该院对上述违规行为立即整改。目前,该院已将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34元退回至医保基金账户。
十、阆中市文成镇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5月,阆中市医疗保障局对阆中市文成镇中心卫生院进行日常检查。发现,该院存在虚记血清总胆汁酸测定及血清胆碱酯酶测定费用情况,涉及金额1543元。依据《阆中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及《南充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对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行为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南医保办〔2019〕33号)等政策文件的相关规定,阆中市医疗保障局对该院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1.追回上述违规费用1543元;2.责令该院对上述违规行为立即整改。目前,该院已将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1543元退回至医保基金账户。
十一、阆中元华祥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8月,阆中市医疗保障局对阆中元华祥医院进行日常检查。发现,该院存在无记录收取小针刀治疗费用情况,涉及金额456元。依据《阆中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及《南充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对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行为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南医保办〔2019〕33号)等政策文件的相关规定,阆中市医疗保障局对该院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1.追回上述违规费用456元;2.责令该院对上述违规行为立即整改。目前,该院已将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456元退回至医保基金账户。
十二、阆中博爱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7月,阆中市医疗保障局对阆中博爱医院进行日常检查。发现,该院存在重复行彩色多普勒常规检查、常规心电图检查及血细胞分析检查情况,涉及金额58.7元。依据《阆中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及《南充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对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行为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南医保办〔2019〕33号)等政策文件的相关规定,阆中市医疗保障局对该院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1.追回上述违规费用58.7元;2.责令该院对上述违规行为立即整改。目前,该院已将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58.7元退回至医保基金账户。
十三、阆中德善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7月,阆中市医疗保障局对阆中德善医院进行日常检查。发现,该院存在行鼓室成形术分解收取听骨链松解术费用情况,涉及金额167.4元。依据《阆中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及《南充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对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行为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南医保办〔2019〕33号)等政策文件的相关规定,阆中市医疗保障局对该院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1.追回上述违规费用167.4元;2.责令该院对上述违规行为立即整改。目前,该院已将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167.4元退回至医保基金账户。
十四、阆中仁华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7月,阆中市医疗保障局对阆中仁华医院进行日常检查。发现,该院存在多收取小针刀治疗费用情况,涉及金额152元。依据《阆中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及《南充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对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行为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南医保办〔2019〕33号)等政策文件的相关规定,阆中市医疗保障局对该院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1.追回上述违规费用152元;2.责令该院对上述违规行为立即整改。目前,该院已将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152元退回至医保基金账户。
十五、阆中市思依镇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5月,阆中市医疗保障局对阆中市思依镇中心卫生院进行日常检查。发现,该院存在多记住院诊查费情况,涉及金额514元。依据《阆中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及《南充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对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行为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南医保办〔2019〕33号)等政策文件的相关规定,阆中市医疗保障局对该院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1.追回上述违规费用514元;2.责令该院对上述违规行为立即整改。目前,该院已将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514元退回至医保基金账户。
十六、阆中市沙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0月,阆中市医疗保障局对阆中市沙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日常检查。发现,该中心存在行全血细胞分析分解收费情况,涉及金额312元。依据《阆中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及《南充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对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行为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南医保办〔2019〕33号)等政策文件的相关规定,阆中市医疗保障局对该中心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1.追回上述违规费用312元;2.责令该中心对上述违规行为立即整改。目前,该中心已将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312元退回至医保基金账户。
十七、阆中市二龙镇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5月,阆中市医疗保障局对阆中市二龙镇中心卫生院进行日常检查。发现,该院存在扩大范围行B型钠尿肽测定情况,涉及金额147元。依据《阆中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及《南充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对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行为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南医保办〔2019〕33号)等政策文件的相关规定,阆中市医疗保障局对该院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1.追回上述违规费用147元;2.责令该院对上述违规行为立即整改。目前,该院已将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147元退回至医保基金账户。
十八、阆中市郎家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0月,阆中市医疗保障局对阆中市郎家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日常检查。发现,该中心存在行全血细胞分析分解收费情况,涉及金额3355.3元。依据《阆中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及《南充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对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行为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南医保办〔2019〕33号)等政策文件的相关规定,阆中市医疗保障局对该中心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1.追回上述违规费用3355.3元;2.责令该中心对上述违规行为立即整改。目前,该中心已将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3355.3元退回至医保基金账户。
十九、阆中市江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0月,阆中市医疗保障局对阆中市江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日常检查。发现,该中心存在将中药敷药治疗串换为特大换药收取费用情况,涉及金额851元。依据《阆中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及《南充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对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行为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南医保办〔2019〕33号)等政策文件的相关规定,阆中市医疗保障局对该中心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1.追回上述违规费用851元;2.责令该中心对上述违规行为立即整改。目前,该中心已将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851元退回至医保基金账户。
二十、阆中市望垭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5月,阆中市医疗保障局对阆中市望垭镇卫生院进行日常检查。发现,该院存在多收取DR检查费用情况,涉及金额44.00元。依据《阆中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及《南充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对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行为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南医保办〔2019〕33号)等政策文件的相关规定,阆中市医疗保障局对该院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1.追回上述违规费用44元;2.责令该院对上述违规行为立即整改。目前,该院已将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44元退回至医保基金账户。
二十一、阆中市千佛镇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5月,阆中市医疗保障局对阆中市千佛镇中心卫生院进行日常检查。发现,该院存在违反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使用抗菌药物情况,涉及金额168.75元。依据《阆中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及《南充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对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行为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南医保办〔2019〕33号)等政策文件的相关规定,阆中市医疗保障局对该院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1.追回上述违规费用168.75元;2.责令该院对上述违规行为立即整改。目前,该院已将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168.75元退回至医保基金账户。
二十二、阆中市七里街道双龙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6月,阆中市医疗保障局对阆中市七里街道双龙卫生院进行日常检查。发现,该院存在行全血细胞分析分解收费情况,涉及金额169.1元。依据《阆中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及《南充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对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行为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南医保办〔2019〕33号)等政策文件的相关规定,阆中市医疗保障局对该院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1.追回上述违规费用169.1元;2.责令该院对上述违规行为立即整改。目前,该院已将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169.1元退回至医保基金账户。
二十三、阆中大成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9月,阆中医疗保障基金对阆中大成医院进行日常检查。发现,该院存在无手术显微镜收取使用手术显微镜加收费用情况,涉及金额226.86元。依据《阆中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及《南充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对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行为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南医保办〔2019〕33号)等政策文件的相关规定,阆中市医疗保障局对该院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1.追回上述违规费用226.86元;2.责令该院对上述违规行为立即整改。目前,该院已将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26.86元退回至医保基金账户。
二十四、阆中市洪山镇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5月,阆中市医疗保障局对阆中市洪山镇中心卫生院进行日常检查。发现,该院存在行电针治疗按穴位收取费用情况,涉及金额351元。依据《阆中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及《南充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对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行为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南医保办〔2019〕33号)等政策文件的相关规定,阆中市医疗保障局对该院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1.追回上述违规费用351元;2.责令该院对上述违规行为立即整改。目前,该院已将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351元退回至医保基金账户。
二十五、阆中市江南街道垭口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6月,阆中市医疗保障局对阆中市江南街道垭口卫生院进行日常检查。发现,该院存在超标准收取血清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测定费用情况,涉及金额1014.4元。依据《阆中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及《南充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对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行为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南医保办〔2019〕33号)等政策文件的相关规定,阆中市医疗保障局对该院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1.追回上述违规费用1014.4元;2.责令该院对上述违规行为立即整改。目前,该院已将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1014.4元退回至医保基金账户。
二十六、阆中市天宫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5月,阆中市医疗保障局对阆中市天宫镇卫生院进行日常检查。发现,该院存在无医嘱收取大换药费用情况,涉及金额189元。依据《阆中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及《南充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对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行为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南医保办〔2019〕33号)等政策文件的相关规定,阆中市医疗保障局对该院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1.追回上述违规费用189元;2.责令该院对上述违规行为立即整改。目前,该院已将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189元退回至医保基金账户。
二十七、阆中市妙高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6月,阆中市医疗保障局对阆中市妙高镇卫生院进行日常检查。发现,该院存在扩大范围行肺通气功能检查情况,涉及金额36元。依据《阆中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及《南充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对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行为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南医保办〔2019〕33号)等政策文件的相关规定,阆中市医疗保障局对该院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1.追回上述违规费用36元;2.责令该院对上述违规行为立即整改。目前,该院已将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36元退回至医保基金账户。
二十八、阆中市柏垭镇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7月,阆中市医疗保障对阆中市柏垭镇中心卫生院进行日常检查。发现,该院存在无报告单收取降钙素原测定费用情况,涉及金额185元。依据《阆中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及《南充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对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行为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南医保办〔2019〕33号)等政策文件的相关规定,阆中市医疗保障局对该院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1.追回上述违规费用185元;2.责令该院对上述违规行为立即整改。目前,该院已将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185元退回至医保基金账户。
二十九、阆中市龙泉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5月,阆中市医疗保障局对阆中市龙泉镇卫生院进行日常检查。发现,该院存在将小换药串换为大换药收取费用情况,涉及金额78.8元。依据《阆中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及《南充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对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行为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南医保办〔2019〕33号)等政策文件的相关规定,阆中市医疗保障局对该院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1.追回上述违规费用78.8元;2.责令该院对上述违规行为立即整改。目前,该院已将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78.8元退回至医保基金账户。
三十、阆中市河溪街道石龙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5月,阆中市医疗保障对阆中市河溪街道石龙卫生院进行日常检查。发现,该院存在违反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使用抗菌药物情况,涉及金额23.31元。依据《阆中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及《南充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对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行为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南医保办〔2019〕33号)等政策文件的相关规定,阆中市医疗保障局对该院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1.追回上述违规费用23.31元;2.责令该院对上述违规行为立即整改。目前,该院已将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3.31元退回至医保基金账户。
三十一、阆中市金垭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6月,阆中市医疗保障局对阆中市金垭镇卫生院进行日常检查。发现,该院存在按部位收取灸法治疗费用情况,涉及金额130元。依据《阆中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及《南充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对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行为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南医保办〔2019〕33号)等政策文件的相关规定,阆中市医疗保障局对该院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1.追回上述违规费用130元;2.责令该院对上述违规行为立即整改。目前,该院已将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130元退回至医保基金账户。
三十二、阆中市石滩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5月,阆中市医疗保障局对阆中市石滩镇卫生院进行日常检查。发现,该院存在超标准收取血清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测定费用情况,涉及金额386.1元。依据《阆中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及《南充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对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行为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南医保办〔2019〕33号)等政策文件的相关规定,阆中市医疗保障局对该院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1.追回上述违规费用386.1元;2.责令该院对上述违规行为立即整改。目前,该院已将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386.1元退回至医保基金账户。
三十三、阆中市鹤峰乡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5月,阆中市医疗保障局对阆中市鹤峰乡卫生院进行日常检查。发现,该院存在无报告单收取B超(泌尿系统)检查费用情况,涉及金额26元。依据《阆中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及《南充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对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行为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南医保办〔2019〕33号)等政策文件的相关规定,阆中市医疗保障局对该院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1.追回上述违规费用26元;2.责令该院对上述违规行为立即整改。目前,该院已将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6元退回至医保基金账户。
三十四、阆中市峰占乡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5月,阆中市医疗保障局对阆中市峰占乡卫生院进行日常检查。发现,该院存在多收取患者住院床位费情况,涉及金额78元。依据《阆中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及《南充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对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行为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南医保办〔2019〕33号)等政策文件的相关规定,阆中市医疗保障局对该院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1.追回上述违规费用78元;2.责令该院对上述违规行为立即整改。目前,该院已将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78元退回至医保基金账户。
三十五、阆中市飞凤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5月,阆中市医疗保障局对阆中市飞凤镇卫生院进行日常检查。发现,该院存在多收取B超检查费用情况,涉及金额9元。依据《阆中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及《南充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对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行为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南医保办〔2019〕33号)等政策文件的相关规定,阆中市医疗保障局对该院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1.追回上述违规费用9元;2.责令该院对上述违规行为立即整改。目前,该院已将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9元退回至医保基金账户。
三十六、阆中市五马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7月,阆中市医疗保障局对阆中市五马镇卫生院进行日常检查。发现,该院存在行尿液分析检查重复收取尿蛋白定性费用情况,涉及金额148元。依据《阆中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及《南充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对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行为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南医保办〔2019〕33号)等政策文件的相关规定,阆中市医疗保障局对该院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1.追回上述违规费用148元;2.责令该院对上述违规行为立即整改。目前,该院已将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148元退回至医保基金账户。
三十七、阆中眼耳鼻喉专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9月,阆中市医疗保障局对阆中眼耳鼻喉专科医院进行日常检查。发现,该院存在行鼓室成形术分解收取经耳内镜鼓膜修补术费用情况,涉及金额2718元。依据《阆中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及《南充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对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行为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南医保办〔2019〕33号)等政策文件的相关规定,阆中市医疗保障局对该院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1.追回上述违规费用2718元;2.责令该院对上述违规行为立即整改。目前,该院已将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718元退回至医保基金账户。
三十八、阆中市中医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6月,南充市医疗保障局医保基金交叉检查组对阆中市中医医院进行专项检查。发现,该院存在收取“导尿(留置导尿)”费用同时收取“拔尿管”费用情况,涉及金额7600.2元。依据《阆中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及《南充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对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行为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南医保办〔2019〕33号)等政策文件的相关规定,阆中市医疗保障局对该院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1.追回上述违规费用7600.2元;2.责令该院对上述违规行为立即整改。目前,该院已将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7600.2元退回至医保基金账户。
三十九、阆中市人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2年11月,省级医疗保障基金抽查复查组对阆中市人民医院进行专项检查。发现,该院存在收取计算项目血清间接胆红素测定费用情况,涉及金额9919.8元。依据《阆中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及《南充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对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行为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南医保办〔2019〕33号)等政策文件的相关规定,阆中市医疗保障局对该院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1.追回上述违规费用9919.8元;2.责令该院对上述违规行为立即整改。目前,该院已将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9919.8元退回至医保基金账户。
四十、阆中明康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9月,阆中市医疗保障局对阆中明康医院进行日常检查。发现,该院存在多收取光学相干断层成像费用情况,涉及金额2806元。依据《阆中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及《南充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对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行为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南医保办〔2019〕33号)等政策文件的相关规定,阆中市医疗保障局对该院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1.追回上述违规费用2806元;2.责令该院对上述违规行为立即整改。目前,该院已将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806元退回至医保基金账户。
四十一、阆中福康诊所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阆中市医疗保障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阆中市福康诊所存在一次性开取抗生素阿莫西林胶囊5盒,超剂量用药,涉及违规金额58.8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及《阆中市医疗保障定点医服务零售药店(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服务协议》的规定,阆中市医疗保障局对该药店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1.追回违规费用58.80元;2.处罚款人民币58.8元;3.责令该药店立即整改。目前,该药店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58.8元已退回至医保基金账户。
四十二、南充市兴平药品连锁有限公司阆中第二十三店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阆中市医疗保障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南充市兴平药品连锁有限公司阆中第二十三店存在将儿童用药小儿豉翘消热颗粒纳入职工门诊统筹报销,涉及金额69.6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及《阆中市医疗保障定点医服务零售药店(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服务协议》的规定,阆中市医疗保障局对该药店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1.追回违规费用69.6元;2.处罚款人民币69.6元;3.责令该药店立即整改。目前,该药店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69.6元已退回至医保基金账户。
四十三、阆中市全心百信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三陈街店违反协议规定案
2023年12月,阆中市医疗保障中心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阆中市全心百信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三陈街店存在药师不在岗等违规情况。依据《阆中市医疗保障定点医服务零售药店(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服务协议》的规定,阆中市医疗保障中心对该药店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责令该药店立即整改。目前该店已经整改。
四十四、南充市兴平药品连锁有限公司阆中第四十七店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阆中市医疗保障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南充市兴平药品连锁有限公司阆中第四十七店存在刷卡销售处方药硫酸氢氯吡格雷片2盒未开具处方,涉及违规金额44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及《阆中市医疗保障定点医服务零售药店(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服务协议》的规定,阆中市医疗保障局对该药店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1.追回违规费用44元;2.处罚款人民币44元;3.责令该药店立即整改。目前,该药店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44元已退回至医保基金账户。
四十五、四川南充康贝药品连锁有限公司阆中第三十八店违反协议规定案
2023年12月,阆中市医疗保障中心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四川南充康贝药品连锁有限公司阆中第三十八店存在药师不在岗等违规情况。依据《阆中市医疗保障定点医服务零售药店(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服务协议》的规定,阆中市医疗保障中心对该药店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责令该药店立即整改。目前该店已经整改。
四十六、南充市兴平药品连锁有限公司阆中第一百五十二店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阆中市医疗保障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南充市兴平药品连锁有限公司阆中第一百五十二店存在职工报销门诊统筹时,处方开具时间晚于报销门诊统筹时间,涉及违规金额19.5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及《阆中市医疗保障定点医服务零售药店(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服务协议》的规定,阆中市医疗保障局对该药店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1.追回违规费用19.5元;2.处罚款人民币19.5元;3.责令该药店立即整改。目前,该药店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19.5元已退回至医保基金账户。
四十七、阆中慈民堂药品零售连锁有限公司第四十六店违反协议规定案
2023年12月,阆中市医疗保障中心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阆中慈民堂药品零售连锁有限公司第四十六店存在药师不在岗等违规情况。依据《阆中市医疗保障定点医服务零售药店(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服务协议》的规定,阆中市医疗保障中心对该药店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责令该药店立即整改。目前该店已经整改。
四十八、阆中慈民堂药品零售连锁有限公司第五十六店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阆中市医疗保障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阆中慈民堂药品零售连锁有限公司第五十六店存在职工门诊统筹报销儿童用药小儿咳喘灵颗粒及小儿感冒颗粒,涉及违规金额28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及《阆中市医疗保障定点医服务零售药店(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服务协议》的规定,阆中市医疗保障局对该药店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1.追回违规费用28元;2.处罚款人民币28元;3.责令该药店立即整改。目前,该药店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8元已退回至医保基金账户。。
四十九、南充市兴平药品连锁有限公司阆中第二百四十七店违反协议规定案
2023年12月,阆中市医疗保障中心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南充市兴平药品连锁有限公司阆中第二百四十七店存在药师不在岗等违规情况。依据《阆中市医疗保障定点医服务零售药店(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服务协议》的规定,阆中市医疗保障中心对该药店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责令该药店立即整改。目前该店已经整改。
五十、阆中市弘升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连锁第六十九店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阆中市医疗保障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阆中市弘升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连锁第六十九店存在职工门诊统筹报销儿童用药小儿咳喘灵颗粒,涉及违规金额13.65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及《阆中市医疗保障定点医服务零售药店(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服务协议》的规定,阆中市医疗保障局对该药店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1.追回违规费用13.65元;2.处罚款人民币13.65元;3.责令该药店立即整改。目前,该药店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13.65元已退回至医保基金账户。。
五十一、阆中市药灵芝大药房有限公司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阆中市医疗保障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阆中市弘升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连锁第二十四店存在职工门诊统筹销售处方药阿司匹林肠溶片及盐酸倍他司汀片未开具处方,涉及违规金额45.2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及《阆中市医疗保障定点医服务零售药店(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服务协议》的规定,阆中市医疗保障局对该药店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1.追回违规费用45.2元;2.处罚款人民币45.2元;3.责令该药店立即整改。目前,该药店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45.2元已退回至医保基金账户。
五十二、阆中市弘升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连锁四十六店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阆中市医疗保障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阆中市弘升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连锁四十六店存在刷卡销售处方药阿莫西林及奥美拉唑肠溶胶囊未开具处方,涉及违规金额99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及《阆中市医疗保障定点医服务零售药店(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服务协议》的规定,阆中市医疗保障局对该药店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1.追回违规费用99元;2.处罚款人民币99元;3.责令该药店立即整改。目前,该药店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99元已退回至医保基金账户。
五十三、阆中市弘升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连锁五十九店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阆中市医疗保障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阆中市弘升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连锁四十六店存在刷卡销售处方药头孢克肟片未开具处方,涉及违规金额23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及《阆中市医疗保障定点医服务零售药店(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服务协议》的规定,阆中市医疗保障局对该药店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1.追回违规费用23元;2.处罚款人民币23元;3.责令该药店立即整改。目前,该药店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3元已退回至医保基金账户。
五十四、阆中市博仕口腔诊所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阆中市医疗保障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阆中市博仕口腔诊所存在刷卡销售处方药阿莫西林胶囊未开具处方,涉及违规金额28.99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及《阆中市医疗保障定点医服务零售药店(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服务协议》的规定,阆中市医疗保障局对该药店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1.追回违规费用28.99元;2.处罚款人民币28.99元;3.责令该药店立即整改。目前,该药店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8.99元已退回至医保基金账户。
五十五、阆中慈民堂药品零售连锁有限公司第三十店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阆中市医疗保障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阆中慈民堂药品零售连锁有限公司第三十店存在刷卡销售处方药青霉素V钾片未开具处方,涉及违规金额30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及《阆中市医疗保障定点医服务零售药店(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服务协议》的规定,阆中市医疗保障局对该药店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1.追回违规费用30元;2.处罚款人民币30元;3.责令该药店立即整改。目前,该药店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30元已退回至医保基金账户。
五十六、阆中市弘升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连锁第四店违反协议规定案
2023年12月,阆中市医疗保障中心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阆中市弘升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连锁第四店存在药师未在岗等违规行为。依据《阆中市医疗保障定点医服务零售药店(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服务协议》的规定,阆中市医疗保障中心对该药店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责令该药店立即整改。目前该店已整改。
五十七、阆中市益参诊所违反协议规定案
2023年12月,阆中市医疗保障中心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阆中市益参诊所存在药师未在岗等违规行为。依据《阆中市医疗保障定点医服务零售药店(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服务协议》的规定,阆中市医疗保障中心对该药店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责令该药店立即整改。目前该店已整改。
五十八、阆中市弘升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连锁第五十七店违反协议规定案
2023年12月,阆中市医疗保障中心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阆中市弘升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连锁第五十七店存在药师未在岗等违规行为。依据《阆中市医疗保障定点医服务零售药店(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服务协议》的规定,阆中市医疗保障中心对该药店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责令该药店立即整改。目前该店已整改。
五十九、阆中市弘升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连锁第五十六店违反协议规定案
2023年12月,阆中市医疗保障中心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阆中市弘升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连锁第五十六店存在药师未在岗等违规行为。依据《阆中市医疗保障定点医服务零售药店(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服务协议》的规定,阆中市医疗保障中心对该药店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责令该药店立即整改。目前该店已整改。
六十、阆中市弘升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连锁第一百一十六店违反协议规定案
2023年12月,阆中市医疗保障中心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阆中市弘升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连锁第一百一十六店存在药师未在岗等违规行为。依据《阆中市医疗保障定点医服务零售药店(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服务协议》的规定,阆中市医疗保障中心对该药店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责令该药店立即整改。目前该店已整改。
六十一、阆中市弘升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连锁第五店违反协议规定案
2023年12月,阆中市医疗保障中心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阆中市弘升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连锁第五店存在药师未在岗等违规行为。依据《阆中市医疗保障定点医服务零售药店(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服务协议》的规定,阆中市医疗保障中心对该药店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责令该药店立即整改。目前该店已整改。
六十二、阆中市九龙大药房违反协议规定案
2023年12月,阆中市医疗保障中心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阆中市九龙大药房存在药师未在岗等违规行为。依据《阆中市医疗保障定点医服务零售药店(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服务协议》的规定,阆中市医疗保障中心对该药店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责令该药店立即整改。目前该店已整改。
六十三、阆中市修正堂博特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阆中第三店违反协议规定案
2023年12月,阆中市医疗保障中心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阆中市修正堂博特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阆中第三店存在药师未在岗等违规行为。依据《阆中市医疗保障定点医服务零售药店(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服务协议》的规定,阆中市医疗保障中心对该药店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责令该药店立即整改。目前该店已整改。
六十四、阆中市兴平药品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阆中第七十八店违反协议规定案
2023年12月,阆中市医疗保障中心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阆中市兴平药品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阆中第七十八店存在药师未在岗等违规行为。依据《阆中市医疗保障定点医服务零售药店(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服务协议》的规定,阆中市医疗保障中心对该药店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责令该药店立即整改。目前该店已整改。
六十五、阆中市全心百信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神门关店违反协议规定案
2023年12月,阆中市医疗保障中心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阆中市全心百信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神门关店存在药师未在岗等违规行为。依据《阆中市医疗保障定点医服务零售药店(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服务协议》的规定,阆中市医疗保障中心对该药店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责令该药店立即整改。目前该店已整改。
六十六、阆中市慈民堂药品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第三十八店违反协议规定案
2023年12月,阆中市医疗保障中心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阆中市慈民堂药品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第三十八店存在药师未在岗等违规行为。依据《阆中市医疗保障定点医服务零售药店(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服务协议》的规定,阆中市医疗保障中心对该药店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责令该药店立即整改。目前该店已整改。
六十七、阆中市和泰药房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第八十六店违反协议规定案
2023年12月,阆中市医疗保障中心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阆中市和泰药房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第八十六店存在药师未在岗等违规行为。依据《阆中市医疗保障定点医服务零售药店(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服务协议》的规定,阆中市医疗保障中心对该药店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责令该药店立即整改。目前该店已整改。
六十八、阆中市弘升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连锁一百四十店违反协议规定案
2023年12月,阆中市医疗保障中心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阆中市弘升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连锁一百四十店存在药师未在岗等违规行为。依据《阆中市医疗保障定点医服务零售药店(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服务协议》的规定,阆中市医疗保障中心对该药店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责令该药店立即整改。目前该店已整改。
六十九、阆中洛下宏大药房违反协议规定案
2023年12月,阆中市医疗保障中心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阆中洛下宏大药房存在药师未在岗等违规行为。依据《阆中市医疗保障定点医服务零售药店(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服务协议》的规定,阆中市医疗保障中心对该药店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责令该药店立即整改。目前该店已整改。
七十、四川杏林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阆中锦绣城店违反协议规定案
2023年12月,阆中市医疗保障中心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四川杏林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阆中锦绣城店存在药师未在岗等违规行为。依据《阆中市医疗保障定点医服务零售药店(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服务协议》的规定,阆中市医疗保障中心对该药店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责令该药店立即整改。目前该店已整改。
七十一、阆中市盛康大药房阆中二分店违反协议规定案
2023年12月,阆中市医疗保障中心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阆中市盛康大药房阆中二分店存在药师未在岗等违规行为。依据《阆中市医疗保障定点医服务零售药店(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服务协议》的规定,阆中市医疗保障中心对该药店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责令该药店立即整改。目前该店已整改。
七十二、阆中慈民堂药品零售连锁有限公司第四十三店违反协议规定案
2023年12月,阆中市医疗保障中心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阆中慈民堂药品零售连锁有限公司第四十三店存在药师未在岗等违规行为。依据《阆中市医疗保障定点医服务零售药店(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服务协议》的规定,阆中市医疗保障中心对该药店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责令该药店立即整改。目前该店已整改。
七十三、四川和泰药房零售连锁有限公司第五十八店违反协议规定案
2023年12月,阆中市医疗保障中心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四川和泰药房零售连锁有限公司第五十八店存在药师未在岗等违规行为。依据《阆中市医疗保障定点医服务零售药店(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服务协议》的规定,阆中市医疗保障中心对该药店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责令该药店立即整改。目前该店已整改。
七十四、四川杏林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阆中华胥路店违反协议规定案
2023年12月,阆中市医疗保障中心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四川杏林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阆中华胥路店存在药师未在岗等违规行为。依据《阆中市医疗保障定点医服务零售药店(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服务协议》的规定,阆中市医疗保障中心对该药店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责令该药店立即整改。目前该店已整改。
七十五、阆中市弘升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第一百六十八店违反协议规定案
2023年12月,阆中市医疗保障中心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阆中市弘升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第一百六十八店存在药师未在岗等违规行为。依据《阆中市医疗保障定点医服务零售药店(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服务协议》的规定,阆中市医疗保障中心对该药店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责令该药店立即整改。目前该店已整改。
七十六、阆中市众康大药房违反协议规定案
2023年12月,阆中市医疗保障中心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阆中市众康大药房存在药师未在岗等违规行为。依据《阆中市医疗保障定点医服务零售药店(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服务协议》的规定,阆中市医疗保障中心对该药店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责令该药店立即整改。目前该店已整改。
七十七、阆中市弘升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连锁第一百四十一店违反协议规定案
2023年12月,阆中市医疗保障中心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阆中市弘升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连锁第一百四十一店存在药师未在岗等违规行为。依据《阆中市医疗保障定点医服务零售药店(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服务协议》的规定,阆中市医疗保障中心对该药店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责令该药店立即整改。目前该店已整改。
七十八、阆中市仁信堂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违反协议规定案
2023年12月,阆中市医疗保障中心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阆中市仁信堂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存在药师未在岗等违规行为。依据《阆中市医疗保障定点医服务零售药店(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服务协议》的规定,阆中市医疗保障中心对该药店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责令该药店立即整改。目前该店已整改。
七十九、阆中华胥大药房违反协议规定案
2023年12月,阆中市医疗保障中心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阆中华胥大药房存在药师未在岗等违规行为。依据《阆中市医疗保障定点医服务零售药店(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服务协议》的规定,阆中市医疗保障中心对该药店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责令该药店立即整改。目前该店已整改。
八十、四川杏林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阆中南池嘉苑店违反协议规定案
2023年12月,阆中市医疗保障中心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四川杏林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阆中南池嘉苑店存在药师未在岗等违规行为。依据《阆中市医疗保障定点医服务零售药店(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服务协议》的规定,阆中市医疗保障中心对该药店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责令该药店立即整改。目前该店已整改。
八十一、四川杏林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阆中塔山街店违反协议规定案
2023年12月,阆中市医疗保障中心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四川杏林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阆中塔山街店存在药师未在岗等违规行为。依据《阆中市医疗保障定点医服务零售药店(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服务协议》的规定,阆中市医疗保障中心对该药店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责令该药店立即整改。目前该店已整改。
八十二、阆中市弘升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连锁第一店违反协议规定案
2023年12月,阆中市医疗保障中心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阆中市弘升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连锁第一店存在药师未在岗等违规行为。依据《阆中市医疗保障定点医服务零售药店(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服务协议》的规定,阆中市医疗保障中心对该药店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责令该药店立即整改。目前该店已整改。
八十三、四川杏林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阆中朝阳路店违反协议规定案
2023年12月,阆中市医疗保障中心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四川杏林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阆中朝阳路店存在药师未在岗等违规行为。依据《阆中市医疗保障定点医服务零售药店(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服务协议》的规定,阆中市医疗保障中心对该药店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责令该药店立即整改。目前该店已整改。
八十四、南充市兴平药品零售连锁有限公司阆中第二百七十一店违反协议规定案
2023年12月,阆中市医疗保障中心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南充市兴平药品零售连锁有限公司阆中第二百七十一店存在药师未在岗等违规行为。依据《阆中市医疗保障定点医服务零售药店(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服务协议》的规定,阆中市医疗保障中心对该药店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责令该药店立即整改。目前该店已整改。
八十五、阆中市弘升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连锁一百二十一店违反协议规定案
2023年12月,阆中市医疗保障中心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阆中市弘升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连锁一百二十一店存在药师未在岗等违规行为。依据《阆中市医疗保障定点医服务零售药店(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服务协议》的规定,阆中市医疗保障中心对该药店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责令该药店立即整改。目前该店已整改。
八十六、阆中市寓思园社区卫生服务站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阆中市医疗保障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阆中市寓思园社区卫生服务站存在职工门诊统筹报销不合理用药麦迪霉素片及注射用奥美拉唑钠,涉及违规金额19.4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及《阆中市医疗保障定点医服务零售药店(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服务协议》的规定,阆中市医疗保障局对该药店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1.追回违规费用19.4元;2.处罚款人民币19.4元;3.责令该药店立即整改。目前,该药店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19.4元已退回至医保基金账户。
八十七、南充市兴平药品零售连锁有限公司阆中第七十九店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阆中市医疗保障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南充市兴平药品零售连锁有限公司阆中第七十九店存在刷卡销售处方药硝苯地平缓释片未开具处方等违规情况,涉及违规金额120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及《阆中市医疗保障定点医服务零售药店(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服务协议》的规定,阆中市医疗保障局对该药店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1.追回违规费用120元;2.处罚款人民币120元;3.责令该药店立即整改。目前,该药店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120已退回至医保基金账户。
八十八、阆中市普贤路社区卫生服务站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阆中市医疗保障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阆中市普贤路社区卫生服务站存在刷卡销售处方药品厄贝沙坦分散片及吲达帕胺片未开具处方等违规情况,涉及违规金额53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及《阆中市医疗保障定点医服务零售药店(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服务协议》的规定,阆中市医疗保障局对该药店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1.追回违规费用53元;2.处罚款人民币53元;3.责令该药店立即整改。目前,该药店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53元已退回至医保基金账户。
八十九、四川和泰药房零售连锁有限公司第九十五店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阆中市医疗保障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四川和泰药房零售连锁有限公司第九十五店存在刷卡销售处方药匹维溴铵片及瑞巴派特片未开具处方等违规情况,涉及违规金额47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及《阆中市医疗保障定点医服务零售药店(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服务协议》的规定,阆中市医疗保障局对该药店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1.追回违规费用47元;2.处罚款人民币47元;3.责令该药店立即整改。目前,该药店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47元已退回至医保基金账户。
九十、四川和泰药房零售连锁有限公司第十六店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阆中市医疗保障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四川和泰药房零售连锁有限公司第十六店存在刷卡销售处方药双氯芬酸钾片未开具处方等违规情况,涉及违规金额18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及《阆中市医疗保障定点医服务零售药店(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服务协议》的规定,阆中市医疗保障局对该药店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1.追回违规费用18元;2.处罚款人民币18元;3.责令该药店立即整改。目前,该药店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18元已退回至医保基金账户。
九十一、南充市兴平药品零售连锁有限公司阆中第一百一十店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阆中市医疗保障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四川和泰药房零售连锁有限公司第十六店存在刷卡销售处方药蒲地蓝消炎口服液未开具处方等违规情况、涉及违规金额40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及《阆中市医疗保障定点医服务零售药店(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服务协议》的规定,阆中市医疗保障局对该药店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1.追回违规费用40元;2.处罚款人民币40元;3.责令该药店立即整改。目前,该药店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40元已退回至医保基金账户。
九十二、阆中健安诊所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阆中市医疗保障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阆中健安诊所存在上传购买药品与实际购买药品明细不符等违规情况,涉及违规金额24.06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及《阆中市医疗保障定点医服务零售药店(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服务协议》的规定,阆中市医疗保障局对该药店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1.追回违规费用24.06元;2.处罚款人民币24.06元;3.责令该药店立即整改。目前,该药店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4.06元已退回至医保基金账户。
九十三、阆中惠尔药业贸易有限公司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阆中市医疗保障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阆中惠尔药业贸易有限公司存在刷卡销售处方药琥珀酸美托洛尔缓释片未开具处方等违规情况,涉及违规金额165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及《阆中市医疗保障定点医服务零售药店(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服务协议》的规定,阆中市医疗保障局对该药店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1.追回违规费用165元;2.处罚款人民币165元;3.责令该药店立即整改。目前,该药店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165元已退回至医保基金账户。
九十四、阆中市全心百信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华胥南苑店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阆中市医疗保障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阆中市全心百信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华胥南苑店存在刷卡销售处方药盐酸氟桂利嗪胶囊及血塞通片未开具处方等违规情况,涉及违规金额440.5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及《阆中市医疗保障定点医服务零售药店(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服务协议》的规定,阆中市医疗保障局对该药店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1.追回违规费用440.5元;2.处罚款人民币440.5元;3.责令该药店立即整改。目前,该药店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440.5元已退回至医保基金账户。
九十五、阆中市全心百信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天合丽景店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阆中市医疗保障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阆中市全心百信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华胥南苑店存在职工门诊统筹报销无处方药品小儿百部止咳糖浆1瓶、涉及违规金额29元。依据《阆中市医疗保障定点医服务零售药店(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服务协议》的规定,阆中市医疗保障中心对该药店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1.追回违规费用29元;2.责令该药店立即整改。目前,该药店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9元已退回至医保基金账户。
九十六、阆中市弘升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第六十八店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阆中市医疗保障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阆中市弘升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第六十八店存在职工门诊统筹报销无处方药品头孢克肟胶囊1盒、涉及违规金额24元。依据《阆中市医疗保障定点医服务零售药店(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服务协议》的规定,阆中市医疗保障中心对该药店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1.追回违规费用24元;2.责令该药店立即整改。目前,该药店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4元已退回至医保基金账户。
九十七、阆中诚慈大药房锦绣城店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阆中市医疗保障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阆中诚慈大药房锦绣城店存在职工门诊统筹报销无处方药品甲硝唑芬布芬胶囊1盒、涉及违规金额14元。依据《阆中市医疗保障定点医服务零售药店(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服务协议》的规定,阆中市医疗保障中心对该药店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1.追回违规费用14元;2.责令该药店立即整改。目前,该药店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14元已退回至医保基金账户。
九十八、阆中市弘升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连锁第十九店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阆中市医疗保障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阆中市弘升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连锁第十九店存在职工门诊统筹报销无处方药品阿奇霉素分散片1盒、涉及违规金额20元。依据《阆中市医疗保障定点医服务零售药店(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服务协议》的规定,阆中市医疗保障中心对该药店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1.追回违规费用20元;2.责令该药店立即整改。目前,该药店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0元已退回至医保基金账户。
九十九、阆中慈民堂药品零售连锁有限公司第十二店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阆中市医疗保障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阆中慈民堂药品零售连锁有限公司第十二店存在职工门诊统筹报销无处方药品头孢克洛分散片1盒、吲达帕胺片1盒,涉及违规金额35元。依据《阆中市医疗保障定点医服务零售药店(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服务协议》的规定,阆中市医疗保障中心对该药店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1.追回违规费用35元;2.责令该药店立即整改。目前,该药店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35元已退回至医保基金账户。